“新九条”关键词 激发自主性 实现“学为产用”

18.01.2016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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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九条”,指的就是《关于推动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服务企业研发活动的意见》。意见中提到:对于省内企业委托高校院所研发项目经费,高校院所在收取管理费、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费等相关费用后,剩余经费由研发团队在保证合同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自主安排,实行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

  说到“自主”这个关键词,先要弄明白过去的经费使用是否“不自主”。这一点,武汉工程大学的黄齐茂教授深有体会。

  黄教授研发的磷矿浮选药剂,可分离磷矿中杂质,提升磷矿品位。这项获得了十余项专利的技术,去年被武汉一家企业看中。可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就连给学生发补助这样的小事,他也没法“自己做主”。

  像黄齐茂承担的这种企业出资委托的研发,在高校里叫做横向科研。因为没有统一标准,大部分高校将横向经费当做了财政科研经费、甚至是“三公经费”来管理

  ,需要严格的审批手续。

  “新九条”中明确,这部分经费,可根据工作内容和合同约定自主安排。

  科研团队有了更强的自主性,而高校方面也在积极研究实施细则,让条例中提到的“有别于财政科研经费的分类管理”能真正实现。

  比如,参照企业经费使用方法,科研团队出差补助、加班费等项目,可以在允许范围内进行经费支出,黄齐茂的烦恼也就解决了。然而增强的“自主性”依然需要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