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举办第四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5人被评为业务标兵 10人被评为办案能手
本网讯(通讯员 戴小巍 摄影 赵琳军) 8月28日至31日,湖北省检察机关第四届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竞赛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湖北分院汤逊园校区举行。来自省院、各市州分院及基层院的24名选手,经过综合笔试、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案件汇报与现场答题三个环节的紧张角逐,产生了5名业务标兵、10名办案能手、案件审查与文书制作、案件汇报与现场答题优胜奖各2名及3个组织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厅长郑新俭、省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青、省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金鑫、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廖焱清等出席颁奖仪式并为获奖选手颁奖。
据悉,本次竞赛根据最高检民行厅的统一部署,由省院政治部、民事诉讼监督处、行政诉讼监督处联合举办。赛前,省院民事处专门组织所有参赛选手进行了为期10天的以案代训和专题辅导。比赛邀请了省院检委会专职委员廖焱清、省高法相关业务庭负责人、高校诉讼法学专家、知名律师、省院公诉、民事和检察官学院负责人等担任评委。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蔡虹教授为比赛做了点评。整个比赛过程体现了公平公正,组织工作井然有序,选手发挥出色,赛出了扎实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精湛的业务水平,达到了发现优秀人才、检验素质能力的预期目标。
8月31日的颁奖仪式上,金鑫代表省院党组对获奖选手表示祝贺,并对为竞赛辛勤工作的评委及组委会人员表示感谢。他说,这次竞赛,是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的大练兵,大检阅。竞争中脱颖而出的选手将被纳入全省民行检察人才库。希望全体选手以竞赛为新的起点,努力成为我省各级民行检察业务的行家里手,立足岗位奉献才智。希望全省各级民行部门将竞赛作为全面提升履职能力的重要契机,按照最高检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充分发挥优秀人才的引领示范作用,在民行队伍中形成立足岗位持续学习的良好氛围,不断提升素质能力,形成人才成长与工作创新发展相互促进的良好局面。
金鑫强调,在公益诉讼试点、司法责任制改革进行到关键时刻之际举行此次竞赛,既是对我们过去工作成绩的生动总结,又是迎接新挑战的冲锋动员。他要求全省民行干警要深入贯彻落实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四届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对“十三五”期间民行检察工作提出的更高要求,以及王晋检察长在刚刚召开的全省检察工作座谈会上对落实“十四检”会议精神和进一步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作出的具体部署,以本次业务竞赛为契机,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改革意识、担当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适应司法体制改革的新挑战,保证司法责任制改革举措在全省民行检察工作中落地生根。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努力破解难题,推进我省民行检察工作持续科学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