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纪委通报42起违纪典型案件 主要涉及8类
恩施日报讯(记者彭信琼)2月2日,州纪委监察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15年全州范围内受到查处的42起违纪典型案件。
发布会上通报的案件主要涉及8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4起;公款吃喝、违规接待问题典型案件9起;公款旅游问题典型案件4起;违规配备使用公车问题典型案件4起;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问题典型案件6起;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典型案件4起;大办婚丧喜庆问题典型案件6起;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5起。
2015年,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建设干净担当的纪检铁军,坚持反“四风”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不断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
中共恩施州纪委州监察局关于8类42起违纪典型案件通报
在刚刚过去的一年里,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州委的坚强领导下,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问题,州纪委监察局先后召开7次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部分违纪典型案件。
新年伊始,省纪委召开六次全会,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出了从严治党越来越严的信号。州纪委监察局将严格贯彻执行《准则》《条例》,严格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踩着正风反腐不变的步伐,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正风反腐的新成效新贡献,为我州早日打赢精准扶贫攻坚战,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和政治保障。
在六届州纪委六次全会即将召开之际,州纪委监察局召开2016年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对查处的8类42起违纪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典型案件
1.建始县林业系统先后有5人被追究刑事责任,4人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县林业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魏一林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鹤峰县部分学校套取营养餐补助资金,县教育局分管副局长朱美平,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咸丰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多次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县疾控中心主任谢富群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恩施市残联机关为职工违规报销经费,市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王胜江,副理事长王炼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分别受到诫勉谈话、约谈处理。
二、公款吃喝、违规接待问题典型案件
5.咸丰县人社局干部丁勇光用公款购买烟、酒、茶叶等土特产,用于协调工作并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恩施市卫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魏顺军公款同城吃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鹤峰县中营镇卫生院院长周阳民,在担任太平镇卫生院院长期间,两次违规公款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利川市环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锡盛,多次超标准接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9.宣恩县疾控中心副主任黄泽康,中午陪客饮酒、超标准购买酒水、报销司机违章罚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0.国投建始小溪口水电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书记康华平,公司办公室主任任连举,公司财经部主任曾策违规公款接待,康华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任连举、曾策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1.巴东县银路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银路公司党支部书记杨波,多次安排工作人员购买香烟,用于接待并在公司财务报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2.建始县国资局产权股股长方兴,在担任市场开发服务中心主任期间,违规使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费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违规公款接待,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13.来凤县三胡乡金桥村党支部书记杨云贵,工作日午餐饮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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