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人大代表“唱戏搭台”的三个跨越

31.10.2014  13:56
      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主体。发挥代表作用,激发代表活力,是人大工作永葆生机的动力和源泉。人大代表层次多样,行业分布广泛,素质参差不齐,如何调动人大代表积极性,一直是地方人大常委会不懈探索研究的课题。多年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强化代表责任、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增强代表履职实效,不断创新,勇于破冰,敢于试水,最大限度地调动代表尤其是基层一线的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在充分让代表“动”起来上实现了三个跨越,促进代表履职“好戏连台”。

代表履职亮身份践承诺

代表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如何,关键在代表是否具有能动性。2007年,新一届市乡人大代表选举产生后,市人大常委会从强化代表责任、增强代表意识入手,探索推行代表挂牌履职制度。全市近820多名市乡人大代表分选区和选举单位,分别在代表工作单位和常年居住地悬挂了“人大代表联络点”公示牌,将人大代表的职责,代表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向选民公布。代表挂牌后,选民们说:“过去,我们有心声不知道向哪儿反映,现在好了,人大代表都挂牌了,我们有事儿都向人大代表反映。”代表挂牌亮身份,让代表们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到了当代表不仅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职务和责任。

与此同时,该市人大常委会还实行代表履职档案和履职承诺践诺制度,市乡人大为每位代表建立了履职档案,印制了《代表履职手册》,分年度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记载。实行代表履职承诺制度,年初由代表自行申报全年履职计划、帮办实事项目等,并向选民作出承诺对外公布。各代表活动小组对代表履职档案进行管理,对代表履职情况和承诺定期开展检查,设立代表履职公开栏,每月向选民公开代表履职情况,让代表广泛接受选民群众的监督。2011年以来,结合代表挂牌履职,按代表行业分类,将全市代表分为六类进行设岗定责,开展“一岗双职”和“双联双促”活动,细化活动内容和标准,向选民作出承诺。推行代表挂牌、履职档案和承诺制度后,促进代表增强了代表意识和责任意识,拉近了代表与选民的距离,较好地实现了“要我履职”为“我要履职”,全市人大代表走访选民多了,“哑巴”代表少了,代表们普遍感受到当代表不容懈怠、不再轻松。

搭建代表联系群众“直通车”

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为群众代言、维权、谋利是代表应尽之责。人大代表要履行好职责、发挥好作用,就必须洞察民情、表达民意,在人民群众中获取源头活水。近几年来,宜都市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代表为民履职这个根本,紧紧抓住代表活动这个“牛鼻子”,在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上狠下功夫,以联系添活力、以活动强实效。2009年,全市分乡镇、市直活动小组印制代表联系卡发到每个选民户,联系卡上印有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及服务内容等,有条件的代表还公布了QQ号、微信号、电子邮箱,让群众随时随地可以与代表取得联系。建立代表联系卡后,代表们普遍反映电话比以前多了,QQ号、微信点击多了,与选民联系更加密切了。

考虑到群众到乡镇、村和社区办事较多的实际,在全市11个乡镇、街道、管委会便民服务中心设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室,123个村和社区便民服务大厅设立了人大代表接待处,每个月轮流安排基层代表尤其是农村无职市、乡镇人大代表在固定场接待选民群众。代表工作室和接待处有代表办公场所、有接待标识牌和记录簿、有办公电话、有代表联系卡,方便代表倾听选民呼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代表工作室和接待处设立后,到村和社区的群众多了、群众到村和社区找干部的少了。

针对农村选区跨村,代表联系选民量大的实际,实行代表持证跨村联选民,让代表不仅联系本村选民,而且与选区内其他村的选民联系做到全覆盖、零距离。代表联系外村选民时,佩戴代表证,在村干部带领下,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联系选民,了解选民意愿,积极为民代言,选民反映的问题也得以圆满解决。智能手机、网络等广泛普及,方便快捷。各地还在代表联系群众方式的智能化、网络化上做文章,有的人大代表建立了QQ群、微信群,群众有什么想法,动动手指就可以向代表反映,代表与选民之间的交流时刻都在进行。形式多样、方便快捷的联系方式,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联系,畅通了民意表达机制,代表与选民群众良性互动,每年市乡人大代表收集选民意见和建议1200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近500件,为群众办实事好事250件以上。代表履职建立在广泛的群众基础之上,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更加依赖。

多方评价建议办理质量

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是代表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是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权利的具体体现。办理代表建议是落实代表民主权利,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项重要任务。代表建议办理重视不够、质量不高、落实不好,势必会挫伤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高度重视,扩大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参与度,采取专班督办、重点建议督办、通报督办、媒体跟踪督办相结合的方式,完善督办机制,加大督办力度。“一府两院”和相关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组织领导、办理责任、工作专班和考核机制落实,加大办理工作力度,积极回应群众期待。

“对建议办理工作表示满意,但对办理质量和效果不尽满意”,代表们普遍向常委会反映直言不讳。以往,代表建议办理结束后,承办单位上门回访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度,由于代表碍于情面,均对所提建议的办理工作评价为满意。针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满意度有失客观公正的问题,2010年,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仍然存在的重程序轻落实、重答复轻办理、满意率高而落实率低的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对策,从改进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方式入手促进提高办理工作水平。常委会出台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评价办法》,制定了办理工作测评细则,按照组织领导、办理方式、办理答复、办理质量四个方面的内容,对测评项目、标准进行了细化,实行百分制考评。每年9月,代表建议办结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建议代表或领衔人、部分选民群众、交办和承办单位负责人,专门召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测评会议,听取市政府和部分办理大户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和常委会督查工作情况报告,参会代表现场询问,承办单位当面作答。

对每件建议实行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建议代表、选民代表三级测评,测评分A、B、C三种,A卷即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每件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B卷即人大代表对所提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测评,C卷即选民代表对所选代表所提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测评,按A卷测评占30%、B卷占40%、C卷占30%,合并计分,当场计票、公布测评结果。测评分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凡测评为不满意的单位,向市人大常委会写出书面情况报告,并重新制定办理方案,限期办理落实直至代表满意。对办理不力、造成重大损失和代表强烈不满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测评结果通过新闻媒体等向代表通报、向社会公布。把建议办理情况交给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打分,改变了过去由代表一人评为多方共同评,由过去的定性评为定量评,由过去的面对面书面反馈为背对背现场打分,建议办理工作评价方式更科学、结果更公正,有效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质量提升。(宜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秦文煊 周先洪)

责任编辑:唐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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