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通报三起"小官巨贪" 中学校长收礼28万被双开

10.01.2016  10:45

  湖北省纪委监察厅9日消息,中纪委“每月通报”发布119起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湖北3起,主要涉及“小官巨腐”,一中学校长收受财物28.3万元被“双开”。

  通报显示,十堰市第十八中学原校长龚祥鸿,在任职期间,收受工程项目承建商和教学设备采购商礼金共计1.2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7.1万元。2015年 3月17日,龚祥鸿被移送司法机关,当年9月,龚祥鸿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随州市广水市蔡河镇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镇政策性“三农”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兼“三农”保险专干陈永胜,滥用职权,违规擅自安排蔡河镇24个行政村的水稻协管员冒用农户名义,连续三年垫付应由农户自缴保费共计32.27万元,致使中央、省和市三级财政损失水稻保险财政补贴资金共计96.82万元。陈永胜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此外,恩施州建始县业州镇野韭池村党支部副书记贺安林同本村村委会时任主任邹书发等人一起,虚报退耕还林面积,套取国家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共8.07万元。以落户费、土地流转服务费等名义向外来迁入户、迁出户8户农户收取费用共1.4万元。上述资金陆续用于购买办公用品等村集体支出。贺安林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邹书发受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记者赵贝)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