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又找来“中介” 男子买一套二手被多收一万三
本报见习记者石伟
“根据发票,我买这套房按规定要交的钱只有9000元,但他们却额外收了我13000多元,比实际要交的钱多了一倍不止。”昨天,市民夏先生向本报反映,他在中介公司买了一套房,却被对方“私立名目”多收了13000多块钱。
买套二手房被多收13000元
夏先生介绍,去年7月底,他在中华路一家名为“百居易”的房屋中介机构,购买了一套42平方米的公房。“当时先后有好几个工作人员办理这件事。先是一个姓成的业务员介绍房子情况,后来是一位姓勇的女士负责办理手续,他们还介绍了一个被喊作‘谭总’的人跟我谈。最后的事情就出在这个‘谭总’身上。”夏先生说,工作人员告诉他,办完整个手续,中介公司要收取7000多元的中介费,房管部门要收取1300多元的手续费以及大概13000元的管理费。7月28日,“百居易”中华路店的工作人员向夏先生提供了一个银行账号,账号持有人正是那位“谭总”。
“当时我比较忙,就没管这个事。10月份,到房管所拿过户的相关票据,发现房管部门只提供了那个1300多元手续费的发票,没有另外那个管理费的发票。我就问房管所,他们说根本没收什么管理费,所有收费都有发票证据。”夏先生说,他当时就电话联系了“百居易”中华路店和那位“谭总”,“百居易”提供了7000多元的中介费收费发票,声称也只收取了这一项费用,另外的费用是夏先生交给“谭总”的,而“谭总”并非该店的员工,此事与该店无关。
“既然不是这家中介机构的员工,那这个店为什么要我打款到他的账号上?”夏先生对此表示质疑。
收钱者声称收的是“代办费”
昨天,记者与夏先生一起找到“百居易”中华路店,一名女工作人员表示:“我代表个人建议你,如果你觉得我们多收了你的钱,你可以去起诉。”记者随后在店内公示墙上找到该店员工的联系方式,联系了当时负责办理相关手续的勇女士。另外,记者还发现,公示墙上一名陈姓员工的姓名,与夏先生购房合同中的出售人相同。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人是同一人。
“夏先生曾多次买过公房,他对这个行业非常熟悉,当时委托我们找一个有路子的人,从中间弯一脚,能节省整个交易的费用。这个谭某就是我们帮他找的人。当时把他们双方约在店里谈,没有跟夏先生透露谭某的具体身份,只是出于恭维,一直喊谭某为‘谭总’。他其实并不是我们的领导,也不是员工。”勇女士介绍,当时夏先生也许诺了事后向谭某支付一定报酬,后来,因为夏先生表示没有时间到店里缴纳相关费用,店里为了图省事,就把谭某的账号提供给夏先生,让他一并把中介费、房管所收取的手续费以及当初许诺的“好处费”打入该账户。
记者询问,如果花一万多块钱通过谭某办这件事,夏先生能省下什么费用?能获得什么好处?勇女士表示“不便多说”。记者随后联系谭某,询问同样的问题,谭某表示:“我确实不是他们店的员工,我只是帮夏先生做一般的代办,花时间跑腿,他承诺给我代办费。当时具体说给多少代办费,我不记得了。”
“百居易说找人弯一脚是为了省钱,那现在看,我到底省了什么钱?谭某说只是帮我跑腿,我有必要花一万多块钱找个人跑腿?而且,我最后买的房子是他们店里员工的房子,这里面有什么猫腻?”夏先生说,他对这样的解释很不满意,还将找相关部门反映。
责编:朱曦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