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部):
根据《关于调整全省水平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2008〕29号)《关于非公有制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试行办法》(鄂职改办〔2011〕10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60号)精神,现将2019年度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组织
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水平能力测试工作,在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职改办”)的领导下,由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自科高评办”)具体承办。
二、测试对象和专业
拟申报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未获得相应级别水平能力测试有效合格证书的人员,均应参加本次水平能力测试。公务员、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和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含当年退休人员)等不属于职称评审范围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测试。
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予以调整(附件1)。根据《关于组建省环境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通知》(鄂职改字〔2019〕1号)文件精神,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不再承担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三、测试内容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基础理论、国内外前沿发展情况、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四、测试方法
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测试人员按照所提交的代表性论文进行现场答辩,专家根据现场答辩情况及论文质量进行评分,其中论文成绩总分40分,专业成绩总分60分。测试前对拟测对象有关情况真实性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测后对合格人员名单实行公示。
五、报名材料
参加测试人员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将所有报名材料用档案袋一并装好报送,在封面上注明拟申报的相应测试专业和级别,不得跨级申报,平级转评人员需要参加相应级别的水平能力测试,提交报名材料如下:
(一)《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面试人员情况登记表》(附件2,A4幅面,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式三份,另交2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办证用;
(二)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
(三)2017、2018年度《专业技术职务年度考核登记表》各1份(复印件),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人员需所在单位出具2017、2018年度本人遵纪守法、思想道德、工作业绩及年度评价等次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材料,以上表格(材料)均需经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人事档案代理机构)盖章,年度考核(年度评价)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人员不予受理报名;
(四)提交本人现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三份,A4幅面),原件审核后现场退还;
(五)任现职以来代表性论文1篇(发表期刊封面、目录、内容复印件,一式三份,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外文论文同时附简易中文版(一式三份);代表性论文刊登起始时间为任现职资格时间,截止时间为本通知发布时间。
以上材料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盖章),由所在单位在报名时间段内交至主管部门(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及本市、州、省直管市职改办审定(盖章)后,统一报送至报名地点。
六、报名时间、地点、测试时间
(一)报名时间:2018年6月6日-6月27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2号湖北科教大厦(洪山广场旁)D座1楼办公室,联系电话:027-87814942;18086641860。
(三)测试时间:2019年7月中下旬,具体时间请关注省人社厅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通知公告和省科技厅通知公告专栏,不另行通知。测试当天凭有效身份证入场。
七、测试结果及使用
水平能力测试是申报相应级别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凡测试不合格者,不能申报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仍实行双线控制,合格线按百分制计算不低于60分,合格率不超过80%。水平能力测试合格证书从测试当年算起三年有效(2017年及以后测试合格证书今年评审有效),凡测试未合格者,不得参加相应级别的职称评审。水平能力测试专业与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时申报专业必须相符,否则在职称申报时不予受理。明确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应按岗报考,并填写《专业技术人员水平能力测试岗位情况表》(附件3),未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及体制外人员,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
八、测试费用
根据鄂财综发〔2011〕32号文件规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100元/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水平能力测试费用标准为50元/人,报名时一并缴纳。
九、相关要求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名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市州职改办对申报者是否符合报名条件进行审定把关。报名时,如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将不予受理。考试中有严重违纪行为或考试合格后发现报名材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合格成绩。报送上述复印件材料时需带原件,原件审验后当即退还。在推荐申报过程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不得擅自扩大范围,放宽条件,降低要求,确保测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湖北省自然科学研究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