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至时节,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温暖了谁?

23.12.2016  14:40

  本网讯(通讯员 魏秋晨 李越)“您好,张检察官。非常感谢襄阳市检察院各级领导对我和家人的关心与帮助!这笔钱不仅仅是雪中送炭,更多的是让我对以后的生活增加了勇气和信心,人间自有真情在,我会用它给孩子们规划一个确定的未来!再次感谢你们的帮助,好人一生平安”。在返回单位的路上,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张虎再次收到案件被害人沈某某发来的感谢短信。 

  2016年12月16日,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沈某某开展司法救助,向其发放了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当市院公诉部及控告申诉部的办案人员将5万元救助款送到被害人沈某某手中时,沈某某及其家属感动的热泪盈眶,并激动的深深鞠躬向办案人员表示感谢。这5万元的救助款为其家庭解决了燃眉之急,为她点燃了生活的希望,更让她感受到了检察机关的关怀与温暖。

   

  图为:向被害人沈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

  事情发生在2015年10月20日晚上。被告人赵某某欲因家庭琐事与妻子沈某某及其父母产生争执,遂用羊角锤、菜刀等凶器追砍其岳父母、妻子及儿子,致其岳父母重伤、妻子和儿子轻伤。2016年4月,襄阳市检察院对赵某某以故意杀人罪向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年7月11日,赵某某被判处无期徒刑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虽然凶手受到了法律制裁,但被告人赵某某并无赔偿能力,其家属仅垫付了5万元的医疗费,但这5万元对四受害人来说仅仅是杯水车薪。案发后,沈某某的父母均因伤丧失了劳动能力,年幼的儿子受到惊吓,神情恍惚,巨额的医药费、后续治疗费让这个家庭举步为艰,陷入困境。市检察院公诉部案件承办人张虎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认为本案,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便主动与被害人沈某某取得联系,并及时向院领导作了汇报,同时积极和市院控申部门协调沟通,为被害人沈某某争取司法救助。如申请救助成功,这将及时缓解及时缓解赵某某一家的经济压力,帮助赵某某一家人的生活早日步入正轨。市院控告申诉部门受理此案后,迅速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承办人张虎和控告申诉部办案人员杨德海又多次前往枣阳,实地了解被害人的家庭状况,帮助办理相关司法救助申请手续,并及时将申请救助的相应材料报送相关部门。控申部门也将本案的特殊性向市委政法委、省委政法委逐级汇报,尽量多的为被害人申请司法救助金。最终,经过多方的协调和努力,成功的为沈某某争取到5万元的司法救助金,这是全市检察机关今年办理的第    起司法救助案件。 

  此案的办理,既使被告人得到了应有的惩罚,同时也使被害人家属得到了心灵的抚慰,缓解了被害人的家庭困难,彰显了检察机关的人文关怀及“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和宗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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