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市政府200万元支持外贸出口

22.10.2014  11:35
     日前,仙桃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外贸持续稳定发展的意见,提出七条硬措施支持外贸出口。根据该文件,从2015年开始,市财政每年设立200万元的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实施重点出口企业“一企一策”、市场开拓、信保支持和考核奖励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由市商务局商市财政局制定。
  意见提出,要积极推进海关机构、海关特殊监管区建设,大力引进货物代理、报关公司等第三方服务机构,逐步完善外贸企业诚信体系,提升企业信用等级,让更多企业享受通关便利化服务。对经中央各部门、省政府和市政府组织到境外参加国际性展销会、博览会的企业,市财政给予补贴。大力发展跨境贸易电子商务,协调落实通关、商检、结汇方面的改革措施,学习上海自贸区经验,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办法,提供外贸出口优质服务。对年出口500万美元企业实行市领导包保和部门包挂服务,并纳入县域经济调度资金支持范围。出口退税实行当月申报当月退税,确保10个工作日内及时、准确、足额退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