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逾半机关单位配法律顾问 计划3年内全部配齐
湖北日报讯 (记者夏永辉、通讯员芦姗)昨从襄阳市司法局获悉,该市市委组织部、药监局、工商局等40多家党委政府组成部门已聘请法律顾问,约占全市机关单位的一半以上。
按规定,各部门聘请的法律顾问,参与政策法规制定、信访接待、项目谈判、国有资产处置、招投标采购、土地征迁、群体性事件处置等工作,确保各项敏感工作在法制轨道上运行。
据悉,襄阳各县市区也已纷纷推进政府机关配备法律顾问工作。南漳县70多家党委政府组成部门及乡镇政府全部聘齐律师,法律顾问实现了全覆盖。该县还规定:县委、县政府聘请的法律顾问,列席县委常委(扩大)会、县长办公会,为权力决策严把合法关。“律师从第三方角度出发,明确各方主体的权利和责任,对于规范制定政策、合法使用权力、化解社会矛盾更具专业眼光和说服力。”襄阳市司法局人士介绍,迄今,该市法律顾问除参与行政决策外,还参与处理多起重大疑难问题和突发群体事件,并引导政府部门和各界群众运用法治思维处理矛盾纠纷数百件。
襄阳市计划,3年内全市各级机关单位要全部配齐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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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顾问意见,政府“赔房”获民心
湖北日报讯 “感谢法律顾问,感谢党和政府,让我们住进了新房。”昨日,南漳县城关镇居民许如青拉着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王顺志的手,感动地说。
48岁的许如青,以前家住城关镇徐庶广场生资仓库家属院。2012年10月,他与县城建局签订了拆迁合同,约定在搬迁后,于2013年4月搬入安置房。
但一直到去年6月,安置房建设由于种种原因仍未完工。许如青等12户群众集体来到县土地征收调解委员会,要求解决问题。
“群众的诉求,合理合法啊!”身兼政府法律顾问的王顺志前来评理说法:群众签的是白纸黑字的法律合同,现在他们有权要求按照约定,履行合同;至于后期进度中的问题,不应影响拆迁合同的履行。
到底是一直拖下去,还是按照约定予以赔偿?南漳县政府领导陷入了沉思。此时,王顺志趁热打铁:就算是打官司的话,可能也是群众有道理;政府应该做诚信守法的表率。
多次调解之后,居民们坚持要房不要钱。最终,双方约定:就近购买商品房,还给拆迁户。
去年底,南漳县政府出资300多万元,在某商业楼盘团购了新房,重新分给居民。由于该楼盘配套环境好,且距县城中心比原安置房更近,居民们十分满意。(记者夏永辉 通讯员芦珊 黄云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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