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对公车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
关于湖北省公车改革,许多网友担心,车改后会出现少数人“车贴照拿、公车照坐”的情况。8月11日,湖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何华文做客湖北省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时回应,自去年8月湖北省车改启动以来,省车改办配合纪检监察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改革措施落实到位、改革政策不开倒车、改革工作取得实效。
据介绍,省车改办要求各地各部门做到六个“不得”: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保障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针对改革中和改革后出现的公车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今年4月,省车改办在全省范围开展了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各地各部门迅速成立了治理工作专班,广泛进行自查自纠,深入开展明察暗访,对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做到违纪必查、违规必纠。尤其是运用公安系统“天眼”车辆监控网络,对节假日期间全省各地公车行驶情况进行筛查,获取了一定数量的问题线索,并依法依规进行了核查。截至目前,各地先后查处了若干起公车管理使用违规违纪问题,依规依纪处理了一批责任人,起到了一定的震慑作用,严明了改革工作纪律,有力地维护了公车改革的严肃性。
为加大专项治理工作力度,巩固治理工作成效,省车改办近期还派出多个督查组,分赴全省各地及省直部分单位,对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这次督查重点放在少数单位瞒报、漏报、不报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并对通过各方面收到的举报线索进行查证核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将及时予以纠正督办。涉及违纪的问题,还将按程序报纪检监察部门严肃处理。对治理工作落实不力的地方和单位,将及时督促整改。尤其是公车违规问题突出、不管不抓不治的地方和单位,既追究违规当事人责任,又追究治理专班失察责任。
何华文呼吁,希望全社会参与监督公车改革违规问题,并公布了举报电话:13343453031, 87233239,欢迎各位网友随时举报。(刘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