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港区法院落实鉴定人出庭制度

31.05.2018  15:13

5月29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在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一案时,依职权将鉴定人通知到庭,对该案的鉴定意见予以解释说明。此外,70余名公安干警作为旁听人员也来到了庭审现场,近距离观摩了鉴定人当庭阐述鉴定意见的全过程。

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期间,被告人黄某因喜欢收藏仿真枪支,先后从网上各仿真枪支玩具店共购买仿真枪支7支,放在家中作为装饰把玩。2017年11月28日,黄石市公安局接到上海市公安局协查网络贩枪线索函,依法对黄某住所进行了检查。经鉴定,当场查获的7支疑似枪支中,有4支属于枪支。2018年2月,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黄某涉嫌非法买卖枪支罪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移送审查起诉。3月23日,在该案的第一次庭审中,被告人黄某对这4支枪支的鉴定结论提出异议。

根据本案鉴定意见,就其所涉的专业性问题,黄石港区人民法院认为鉴定机关有必要向法庭及被告人、参诉人进行说明,遂按照相关工作规范,依职权通知了黄石市公安局鉴定人员出席本次庭审,针对被告人提出的疑问逐一作出专业解答,并充分阐述得出该鉴定意见的理由和依据。经过鉴定人的说明,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对于鉴定意见已无异议。该案将择日宣判。

此次庭审不仅充分发挥了法庭在查明事实、保护诉权、解决争议、公正裁判等方面的关键作用,确保了司法的公平公正,也让旁听的公安干警以真实庭审为课堂,对公安机关如何顺应庭审制度的改革,提升鉴定人出庭参诉的能力和水平,维护鉴定意见的科学性、客观性、合法性提供实践指导。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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