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期中”答卷

11.06.2019  00:20

   本网讯(通讯员 曾琼)“批准逮捕黑恶势力犯罪案件310余人,提起公诉140余人;审查起诉涉黑案件9件,已提起公诉4件,已判决1件;纠正漏捕88人,追诉漏犯19人,追诉漏罪21人;向有关单位提出检察建议28份……

  6月5日上午,湖北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刚刚召开,全省各会场参会人员的目光就转向了黄石。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突出的地区,黄石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向全省检察机关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经验,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扫黑除恶“期中”答卷。   这些战果是如何获得的?关键靠坚强有力的战队。黄石市两级检察院均成立了由检察长“挂帅”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线索摸排、法治处理等工作专班;受理案件后,各院还成立以入额院领导为组长的专案组,配备年富力强、办案经验丰富的检察官和检察辅助人员。同时,组建了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斗争人才库,为在办的重大、疑难、复杂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会诊分析、办案指导、业务培训和工作督导。对于涉黑案件,一方面,实行专人专案专注办理,专案组成员原则上不再同时办其他刑事案件,建立了涉黑案件办理的“绿色通道”;另一方面,实行包案督办机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专委和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对基层院在办的涉黑案件实行一对一包案督导。   凸显提前介入引导侦查作用。市检察院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提前介入涉黑涉恶案件侦查活动的工作意见》,加强和规范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工作。大冶市检察院办理某涉黑案时,3名专案组成员提前两个月介入侦查引导取证,采取边审、边退、边补的办案模式,对犯罪事实进行全面审查,提出224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对6起个罪立案,追加2起犯罪事实。因介入工作充分,在检察环节仅一个半月,就完成阅卷、提审、讯问合法性审查、审查报告制作等工作,极大缩短了办案周期。全市检察机关已对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涉恶案件进行提前介入。   严格依法办案,坚持不枉不纵,是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坚守的基本原则。黄石市两级检察院严格把握证据审查标准,准确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既不放纵,也不人为拔高凑数,对未以涉黑恶犯罪移送起诉的5件案件以涉黑恶犯罪起诉,对以涉黑恶犯罪移送起诉的39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同步推进“破网打伞”,及时发现和移送“保护伞”线索。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黄石市检察机关主动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从“打财断血”、协同治理、宣传发动等多方面入手,推进社会综合治理,进一步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例如,大冶市检察院在办案中监督公安机关对涉案房屋进行查封;黄石港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征地拆迁领域涉黑案时,及时向相关部门发出3份检察建议书,针对该行业领域的监管不到位、程序违规违法等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仅有力督促相关单位依法履职、加强监管,同时起到整治征地拆迁行业乱象的作用,实现源头治理。   船到中流浪更急。梁莉表示,黄石市检察机关将坚持思想不懈、力度不减,坚决打好扫黑除恶攻坚战,以出色的专项斗争成果献礼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