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全面推行河长制 打好碧水保卫战

19.04.2018  18:30

(黄石市水利水产局)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国务院完善水治理体系的重大举措,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安排。2016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黄石是百湖之市,加强河湖库生态管理的任务十分繁重。按照中央、省的有关文件精神,该市及时成立了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去年5月,市委市政府发出《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方案》,至此,黄石河长制正式实施,境内135条河流、70个湖泊、288个水库得到全面保护,一场碧水保卫战由此打响。根据相关要求,全市共设四级河湖库长,市委主要领导任第一总河长,兼任长江(黄石段)河长;市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河长;分管领导任副总河长。跨县市区、开发区的重要河流、重要湖库、水库,由市级领导分别担任河湖库长;各河湖库所在县、乡(镇)分级分段设立河湖库长,实行对河湖库的管理和保护。包括防洪保安、水资源保护、水质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同时,牵头组织对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超标污染、非法采砂、破坏航道、电毒炸鱼等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   

在碧水保卫战“迎春行动”中,该市对部分河湖库存在的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乱捕乱捞等“顽疾”集中攻坚。各级河湖库长积极履职,共巡河湖库200余次。全市大规模开展河湖库保洁行动,对所辖范围内的河湖库进行全面清理,共开展378次清理行动,其中规模较大的活动40余次,投入人力10000多人次,清理河段750多公里,清理湖面50000余亩,清理垃圾杂物约1800余吨。   

城管、公安等部门全面开展巡查检查,对重点水域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全市范围内打击非法采砂案件20余起、非法捕捞行动15次,查处案件1起,缴获非法捕捞工具20余套。各地对涉河湖库塘阻水建筑物和违章建筑物进行了清理、拆除。大冶市14个乡镇、31家成员单位,共开展大型整治活动28次,参与人数约9000余人;阳新县拆除富河、大冶湖迷魂阵380个,拆除富水水库网箱14万平方米,关停养殖场  68处;下陆区对磁湖熊家嘴自然湾边鱼池上的乱搭乱建,进行了集中拆除,恢复水面约850平方米。水库、港道、塘堰多年存在的淤塞现象,得到有效整治。特别是商务新区磁湖岸域历史违建得到拆除、旅游新区张家湾社区和詹本六社区排洪港得到整治;开发区对太子镇曹家垅水库周边违章建筑物进行了拆除,并对弃渣、堆放物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到去年底,该市全面建成了市、县、乡(镇)、村四级河长制体系;7个县市区(开发区)、56个有河湖长制工作任务的乡镇(街道),均出台了河湖长制工作方案,出台率为100%。全市135条5公里以上河流、70个列入省保护名录的湖泊、288座登记在册的水库,均纳入了河湖长制工作范围。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均召开动员会,部分地方自加压力,将渠道、塘堰列入河湖长制工作范围,系统开展水治理工作,全市基本做到水域管护治理全覆盖。   

河长制的有效实施,大大地增强了各级各部门管水治水的工作责任心,有效地建立了水陆共治、部门联治、全民群治的河湖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出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自然风光,一个水清岸绿、城水相融、人水相亲的宜居宜业宜游新黄石,逐步展现在人们面前。 

居民刘全哲说:“河长制的全面推行,说明党和政府时刻在关注着民生、为民谋划着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