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全市案件管理工作会议在黄石港区检察院召开

28.03.2018  20:16

  3月27日,黄石市检察院在黄石港区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案件管理工作会议暨业务培训。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西渠,检委会专职委员王红英,黄石港区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建新,副检察长陈国胜,各基层院分管案件管理工作的院领导、案件管理部门负责人及部分业务骨干参加了会议。

  与会人员参观了黄石港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市院领导指出该院案件管理中心符合省院的标准,既美观又实用,应当作为各院案件管理中心建设的模版予以推广。之后,会议正式召开,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许建新致辞表示欢迎,并对近年来的案件管理工作作出简要介绍。 

  会上,大冶市院、黄石港区院、西塞山区院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从不同角度交流了案件管理工作经验。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主任曹洪斌总结2017年工作情况并传达了2018年案件管理工作要点,对全年工作进行了仔细部署。市院柯丹等5名同志分别就流程监控、案件信息公开、案件评查、统计分析、电子卷宗等方面对各基层院展开业务培训,大家认真进行了学习交流。 

  培训过后,郭西渠副检察长在会上作出重要讲话,他指出:案件管理部门是强化检察权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一环,司法改革后更成为协调和推动各项检察权高效有序运行、司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之一,也是各类办案部门开展业务工作的重要保障,是检察机关的关键所在,更是院领导的左膀右臂。所有案件管理同志都要认清形势、夯实基础,立足主责主业积极履职,查不足补短板,推动案件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他要求:首先要从紧紧围绕司法体制改革,依托“智慧案管”、“信息案管”战略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提高案件管理工作中“管理”的意识和水平,从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健全案件流程监控机制、深化案件质量评查、加强电子卷宗制作等方面不断拓展案件管理工作的广度和深度。其次,各院要主动适应案件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立足实际,以打造“一流队伍”为目标,建立健全案件管理人才培养长效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案件管理队伍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最后,案件管理工作不仅要做得好,更要说得好。要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多创精品、多推亮点、多出成果,注重在案件管理工作的高度和深度上下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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