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系统评选出食品稽查“十佳办案集体”、“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案卷”

16.08.2017  20:03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的要求,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履职尽责、弘扬正气,树立执法标杆,不断提升食品稽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2017年,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系统组织开展了食品稽查“三个十佳”评选活动。在县级局审核推荐、市州局上报推荐基础上,由省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法律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对17个市州局上报推荐的34件案卷、34个集体、34名个人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产生出全省食品稽查“十佳办案集体”、“十佳办案能手”和“十佳案卷”。 8月8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省食品稽查“十佳办案集体”、“十佳办案能手”、“十佳案卷”获得者颁发荣誉证书。

荣获全省食品稽查“十佳办案集体”为:武汉市食品药品执法总队、阳新县食品药品综合执法大队、十堰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枣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当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城市食品药品稽查局、英山县食品稽查局、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食品稽查分局、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杨市监管所。

荣获全省食品稽查“十佳办案能手”为:黄石市铁山区食品药品执法大队科员陈桑、十堰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大队长罗静、襄阳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刘宏、鄂州市食品药品综合执法支队大队长肖友斌、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分局执法科科长刘巍、崇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路口监管所所长林国平、随州市食品稽查局稽查科长王正汉、曾都区食品药品稽查局副局长熊雪峰、利川市食品药品稽查大队中队长向明、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稽查分局科员程志刚。

荣获全省食品稽查“十佳案卷”为:沙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北京某公司荆州分公司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案;大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胡某峰销售的白酒、饮料标签不符合法定要求案;赤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某茶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销售农药残留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恩施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湖北谭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改变生产环境案;黄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肖某兴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和未经检验检疫肉类制品案;鄂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徐某祥在经营食品中添加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案;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湖北某粮油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不合格食品案;曾都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閤某国、何某明经营有毒有害食品案;襄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舒某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仙桃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理的湖北某油脂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信息来源:食品稽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