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工商局加强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行动迅速 效果明显

13.02.2015  20:02

  根据省工商局在2014年12月31日下发的《关于公布2014年度省级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的通知》(鄂工商市函〔2014〕20号)文件内容,随州市有两家农资生产企业生产的商品被列入“重点监管名单”。今年1月,随州市工商局迅速组成工作专班,约谈两家生产企业、开展行政指导、加强市场监管、抄告相关部门,行动迅速、措施有力、成效显著。

  一、加强行政指导,约谈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标称生产企业,积极整改。1月4日和7日,随州市工商局工作专班主动赴被列入2014年度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的两家生产企业调查摸底,积极指导其制定整改方案,提高商品质量。

  (一)认真调查,正视问题。经过工商部门调查和企业自查,找出症结所在。造成这两家企业生产的农资商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据分析有以下几方面:一是生产工艺有待提高,原材料搅拌不均,生产炉内温度不能调节等原因造成养分不达标;二是生产企业内部管理不善,马虎大意,工艺指标不达标造成商品质量不合格;三是商品在运输和仓储过程中保管不善,被雨水淋湿或受潮导致养分流失。

  (二)加强管理,指导整改。在工商部门指导下,两家企业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方案,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商品质量。一是严把原材料进货关。坚持从有资质、信誉好、质量合格率高的大型企业进货,每批原材料进厂必须严格检验,确保质量。二是严把工艺操作关。严格操作规程,制定奖惩制度,避免违规行为。三是严把商品质量关。严格检验每个批次的商品,对不合格商品返厂加工,确保合格率100%,同时加强仓储和运输的管理,严格避免不合格商品流入市场。四是严把售后服务关。及时有效处理消费纠纷,对库存过长导致养分挥发、含量不足、结块、粉化的商品及时更换或退回,不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目前,企业整改制度迅速落实,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二、加强市场监管,查处违法案件,维护农民权益。随州市工商局结合2015年“红盾护农”行动,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切实维护农资市场秩序。

  (一)加强组织领导。随州市工商局及时制发《开展“红盾护农”行动的通知》,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红盾护农工作领导小组。各县级工商局也制订了专项整顿行动方案,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二)加强日常监管。一是安排部署农资商品质量抽检。以消费者投诉举报突出、新闻媒体曝光和各级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不合格农资商品及其经营者为重点,拟定抽检计划,安排立刻开展“靶向式”抽查检验。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围绕重点季节、重点地区、重点市场、重点品种,严厉打击农资八种坑农害农违法行为,严防出现有案不办、大案小办、以收代罚、以收代管等问题。三是加强维权工作力度。随州市工商局积极开展了“消费维权进社区、进村组、进农户”活动,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维权投诉网络,使广大农村消费者做到“投诉不出村、维权到田头”。

  (三)加强部门协作。随州市工商局加强与农业、质检、公安等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密切联系,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形成农资市场监管合力。随州市工商局及时将省级和本级农资商品“重点监管名单”抄告当地质监部门,形成协作机制,加强联合执法,净化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