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工商局“三重”强化合同帮农工作

11.04.2016  09:55

2016年,鄂州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合同监管服务职能,以规范合同行为为抓手,不断加强涉农合同监管,拓宽监管领域,确保“合同帮农”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重心”下移,依托基层监管,形成监管合力。各工商所不断强化基层合同帮扶力度,建立以村组为阵地的农村合同监督体系,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取得地方政府支持,形成涉农合同监管合力。指导企业与农户签订订单,监督双方依法签订合同;对订单不规范、条款不健全、风险责任不明确的合同及时进行指导、调整和规范。并采取告知、建议、告诫、协商等多种形式,引导其自觉履行订单责任和义务,及时化解合同争议和消除可能出现的相互损害利益事件的发生。

二是“重点”督导,落实业务跟踪,强化监管力度。重点督导“公司+农户”及农村专业合作社等涉农企业,以“加盟、代理、代购、代销”合同纠纷及被反复投诉三次以上的投诉举报线索为重点,跟踪其产前、产后、销售的各个环节,及时关注“12315”中心受理合同欺诈投诉举报动态,做好合同欺诈的内部防控工作;同时,通过市场检查主动收集涉农合同欺诈案件线索,对辖区内涉嫌欺诈的农企、农户进行全面排查摸底,确定专项执法行动区域和重点企业,严厉打击损害广大农户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三是“重视”回访,严格“守重”标准,建立长效机制。以开展三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为契机,不断健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长效监管机制。着力指导企业完善合同制度、严格合同管理、履行合同约定,鼓励企业加强合同和信用管理,促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扎实开展往届“守重”涉农企业回访活动,对回访中发现有通过不正常手段取得的“守重”企业称号或已公示企业有失信行为的,撤销其“守重”企业荣誉称号,并对外公示。截至目前,全市共评定市级守重企业120家,其中涉农企业20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