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局、鄂州局积极推动寄递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有关工作

17.02.2020  14:11

  2月12日,宜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家胜对“关于进一步规范快递服务的建议”同意批示。为全面落实领导批示精神,推动市、县邮政、快递恢复运营, 宜昌 市邮政管理 迅速制定方案、细化措施,并向宜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送了《关于落实领导批示、加快邮政快递业恢复运营的请示》。2月14日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宜昌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邮政快递业恢复运营的通知》。《通知》指出,恢复邮政快递业运营有利于生产生活物质配送,有利于保障人民生活需求,并从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简化复工审批程序,对符合复工条件的企业由企业填写申请表报邮政管理部门审核后报属地防控办备案即可复工;二是保障车辆通行,对有统一企业标识的车辆应予放行,其他车辆由邮政管理局会同交管部门核发通行证;三是规范人员返岗,跨县市人员由企业向属地防控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出具通行证明后即可放行;四是做好末端投递,要求各住宅小区、建制村、办公楼宇应允许快递员进入,实行“无接触式”配送;五是加强行业防控,要求各县市区保障邮政快递企业测温仪、消毒水、口罩等防控物质。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疫情防控期间生产生活物资运输配送需要, 鄂州市邮政管理局 积极做好快递企业疫情防控期间的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一是向拟复工企业传达国家局马军胜局长在邮政管理系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鄂州市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向拟复工企业讲解和说明复工防疫防控要求、相关政策、复工审批流程;三是对企业复工预案、疫情防控措施、办公和生产区域内的消毒情况、防疫物资准备、拟复工人员的健康状况等进行摸排;四是要求拟复工企业提前购置口罩、消毒液、红外体温检测仪等防疫物资,保障企业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下一步市局将结合本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继续做好防疫物资应急物资的运输保障和配送服务、邮政快递车辆便捷通行等工作,确保行业科学有序复工复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