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某等14人涉黑案

03.08.2020  15:36

7月28日,远安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谢某某等14名被告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该案由远安法院院长郭志华担任审判长,与2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依法组成7人合议庭审理。公诉机关指控称:自1997年以来,以谢某某为首的14名被告人逐步聚集形成稳定的犯罪组织,并通过实施串通投标获取工程、强迫他人转让公司股份及资产等违法犯罪行为,非法获利2000余万元。同时,以暴力、胁迫及“软暴力”等手段,实施了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等一系列违法犯罪行为。自1997年以来,共作案12起,暴力加害17人,致1人重伤、4人轻伤。该组织通过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和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抢劫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依法追究14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此次庭审,是在疫情防控的特殊背景下进行的,远安法院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体现了该院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工作双推进、双胜利的决心。庭审中,合议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意见,依法保障了各方诉讼权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直机关代表和被告人家属旁听了庭审。由于案情重大复杂,将择日宣判。


  来源:远安法院 责任编辑:程勇 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