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看落实

21.08.2017  22:21

法制网武汉8月20日电 记者胡新桥 刘志月 “不改革,就让贤;不干事,就挪位!”以贯彻落实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精神为主题的全省市州司法局长座谈会上,湖北省司法厅厅长谭先振明确要求狠抓考核问责,落实改革任务。

7月22日,湖北省司法厅向省委、省政府、省委政法委书面汇报了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和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并提出了五条贯彻落实意见。湖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祥喜及副省长曾欣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7月24日,谭先振主持召开全厅党员干部和直属单位班子成员大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重要指示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和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贯彻落实工作。

7月31日,湖北省司法厅组织召开了全省市州司法局长座谈会。

在这次座谈会上,湖北省司法厅明确,全省司法行政机关从省厅做起,必须提高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改革政治责任。

湖北省司法厅改革办具体负责各项改革任务的责任分工、督办考核、汇总上报。

湖北省司法厅还明确要求,各市(州)司法局及省监狱局、省戒毒局等也要建立相应落实机制,制定改革任务清单,落实责任明确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在推进改革、落实改革任务中,允许有失误,但决不允许不改革、不落实、不担当、不作为。”谭先振在会上提出明确要求。

在全国司法厅(局)长座谈会期间,司法部还组织召开了全国公证工作会议,部署全面推进公证体制改革,要求今年底之前,全国所有行政体制公证机构都要改为事业体制,同时有序开展合作制试点。

作为公证机构改革任务较重的省份,湖北密集出台硬措施确保改革落到实处。

在原有工作专班基础上,湖北成立公证改革领导小组。8月2日,湖北省司法厅党委下发了《关于成立公证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由谭先振任组长,副厅长陈文贵、聂利军、张正军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正军担任主任,除厅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外,全省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局长均为成员。

湖北还制定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改革路径、措施、方法,明确提出全省要知耻后勇,争取绝大部分公证机构在10月底前完成改制任务,年底圆满收官。

湖北还建立起公证改革督察机制,省厅抽调人员组成专班,赴改革任务重的地区巡回督察、指导改革。8月9日至11日,谭先振先后到襄阳、十堰重点调研两地公证机构改革和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8月17日,谭先振、张正军等到武汉市指导“社区公证讲堂”活动,并就贯彻落实8月14日《司法部关于公证执业“五不准”的通知》情况及公证改革推进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我们坚持效果导向,落实改革任务不是看是否成立了机构、出台了文件,关键要看作用发挥的如何,办成了多少事,解决了多少问题,群众认不认可、满不满意。”谭先振表示,该省将进一步明确责任,抓好具体责任人,以具体改革成效回应群众期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