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谁还我的35万买房款!

24.11.2017  17:41

随着国家城镇化的发展,买房,已经成了老百姓生活中最关注的一件事。那同时,房地产行业也如火如荼,一幢幢商品房拔地而起。但是,一套商品房同时被卖给了三四个家庭,而且一栋楼里,二十多套房子同时卖给了七八十家,这种事情实属罕见,近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商品房合同纠纷案。

2015年9月17日,远在内蒙古打工的熊女士,突然接到了一个老家房产局打来的电话,接到电话的熊女士意外之余又有些惊喜,因为就在前一年,她们在老家云梦县城一个叫“开心公寓”的楼盘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没有办房产证于是熊女士和丈夫马上赶回老家准备办房产证,可谁曾想回到家之后意外发生了。

令熊女士惊慌不解的是,自己花钱买的房子为什么又被卖开发商卖给了其他人?赶到售楼部的熊女士得知,这个开心公寓的房子有二十多套房同时卖给了七八十个家庭。很多人认为万嘉公司是以卖房之名骗取购房款。

2017年1月13日,熊女士等人将开发商告上法庭。6月27日,云梦县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

一审过后, 湖北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服判决选择上诉。10月24日,孝感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组成由法官李雪飞担任审判长,法官柳萍、王政参加的合议庭,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法庭调查上,上诉人湖北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陈述称,商品房合同上的公章并不是他们公司的,而是一位名叫丁足清的男子私刻的,那么丁足清是谁?他跟万嘉公司之间又是什么关系呢?

举证质证环节,上诉人湖北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又提出了一个新的证据,那么这个证据对案件又会产生什么影响呢?

法庭辩论环节,主审法官总结本案争议焦点为:上诉人湖北万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责任。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此焦点分别发表了自己的辩论意见,那么最终合议庭又会作何分析呢?本案二审的最终审理结果又会是如何呢?

“追踪典型案例,感受法治力量”,欲知案件详情,敬请关注湖北电视生活频道,由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与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的法制栏目——《以案说法》。

首播:11月24日19点35分

重播:11月25日12点20分

 

 

责任编辑:颜晶晶 李珮珮 李恋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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