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保康一务工男子盗窃工地建材被拘十日

09.08.2018  17:57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9日电 (欧阳智慧 刘宁)男子化某贪小便宜,顺走工地上的建材。不想,盗窃价值低廉的物资也会受到处罚。8月9日,化某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惨痛代价,不仅要被拘留,还要面临罚款。

  化某62岁,襄阳市保康县歇马镇王家淌村人。今年8月以来,他利用自己在本村居民点工地务工的便利,先后将工地内的33根钢筋、5顶安全帽、2把铁锹、1台电焊机等价值近千元的建材盗走,后藏匿于自己家中。

  8月7日,所辖歇马派出所接到报警后,通过走访摸排,快速在化某家中起获工地失窃建材。“我想以后家里翻修房屋,这些钢筋什么的都用得上,为了图省钱就偷了些。”在证据面前,化某如实供述了盗窃工地建材的违法事实,并将所盗物资悉数交出。

  8月9日,保康县公安局依法对化某处予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伍佰元的行政处罚。

  “结合此案,我所下一步将对各施工厂地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逐一排查整治。”据歇马派出所长陈勇介绍,少数群众有“”走价值低廉的物品不会受到处罚的错误思想,才导致施工地成为盗窃易发区域。对此,民警将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并依法严厉打击,有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从而减少和遏制侵财类案件发生。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