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工作提前全部完成

16.11.2017  15:16

今年7月,司法部在哈尔滨召开的全国公证工作会议提出,全国行政体制公证机构今年底前要全部转为事业体制。截至11月14日,全国889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已提前全部完成改制任务。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依法治国实践作出重要部署,对加强新时代公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全国公证工作会议的部署,积极抓好公证改革工作的落实。编制管理、财政、人社等部门在推进公证机构改革的具体政策上予以大力支持。司法部张军部长多次对加快推进公证工作改革、推动行政体制公证机构转为事业体制提出明确要求。熊选国副部长多次主持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意见和措施。司法部将公证改革列为全年司法行政改革重点督查任务,建立改革情况督查月通报、日通报制度,抓好典型示范,派出督查组赴全国一半以上省份实地指导督促公证改革工作。各地司法厅(局)党委(组)把公证改革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扎实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制工作,确保改制任务按时完成。

据了解,2000年国务院批准司法部《关于深化公证工作改革的方案》就提出,要将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由于认识等方面的原因,这项改革任务一直没有得到落实。截至2016年底,全国3001家公证机构中行政体制的公证机构占近三成。公证机构体制不顺问题是影响公证事业发展的突出因素。一些地方公证队伍发展不起来,服务能力跟不上,不能很好满足社会公证需求,有的地方甚至一证难求,归根到底是公证机构体制机制不顺、活力不足。推动公证事业发展,当务之急是向改革要动力、以改革增活力。加快推进行政体制公证机构改为事业体制公证机构,是公证工作改革的重点任务。

下一步,司法部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既定改革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落实,重点是优化事业体制公证机构体制机制,推动公益二类公证机构实行备案制编制管理,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具备条件的公证机构实行企业化财务管理制度,推进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同时,进一步加强公证质量管理和公证员队伍建设,维护公证公信力,让公证机构、公证员多办证、办好证,让公证改革为人民群众带来实实在在的幸福感、获得感,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