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团结、和谐、快乐的工作氛围

22.02.2019  18:01
  • 2月21日上午,省法院召开机关群团工作座谈会,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座谈会上,游劝荣院长认真听取与会同志发言,详细了解了省法院机关各群团部门的工作特点、工作成绩和今年工作打算,对省法院机关群团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改革和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做好湖北省法院机关和法院系统的群团工作,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快乐的工作氛围。

    游劝荣院长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群团改革和群团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把群团组织建设成为党的群众工作的坚强阵地。

    游劝荣院长强调,要认真研究法院系统群团工作的规律和特点,创新工作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法院群团工作,促进和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要增强做好群团工作的自觉性、责任感和荣誉感,进一步提高群团工作的水平和实效。

    游劝荣院长要求,要努力建立学习型机关,培养学习型干警。激发干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拓展学习空间,通过多样化的学习,调动干警的学习兴趣,努力营造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要实事求是,避免形式主义。要努力营造团结、和谐、快乐的机关工作氛围。要关心法院干警心理健康,丰富干警业余生活。群团活动要组织起来、活动起来、活跃起来,达到团结紧张严肃活泼的效果。

    游劝荣院长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组织推进群团改革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提供必要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紧紧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除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开展有湖北法院特色的群团活动,推进全省法院群团组织和群团工作发展。要推进法院群团组织资源共建共享,进一步丰富群团组织平台,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实现全覆盖。要从群团活动中发现优秀人才,培养优秀人才。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昌兵主持座谈会,一级巡视员程宝清,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等部门负责人,省法院机关法协、工会、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代表在会上发言。

     

     

     

    责任编辑:柯学文 张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