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政府法制办2018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13.07.2018  08:53

一、主要工作

(一)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组织实施和督办落实。4月27日,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报告了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主动接受监督。科学谋划全年政府法制工作,制定《荆门市2018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向市委法治办报送了《荆门市“十三五”规划纲要法治建设目标任务落实情况评估报告》。5月份,参加市委中心组集中学习,武汉大学副校长周叶中作《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力的宪法保障》辅导报告。制定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将《监察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纳入学习范围。向省政府法制办上报法制信息225篇,168篇被省法制网采用,1篇被国务院法制信息网采用。在全市范围开展“认清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正视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问题”主题研讨活动。在《荆门社会科学》发表《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实现新作为》《认清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形势》等文章。

(二)认真做好地方立法工作。加强立法工作统筹。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研究论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出台《荆门市人民政府2018年规章制定计划》(荆政办文〔2018〕12号),确定审议项目为《荆门市临街建筑外立面管理办法》,预备项目为《荆门市中心城区集中供热管理办法》。稳步推进各立法项目,提高法规起草质量,《荆门市建筑装饰装修管理条例》已完成资料搜集、参阅件编制、市外考察、市内调研等工作,《荆门市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条例》委托由第三方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高利红教授团队起草,已完成市外考察、市内调研工作。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办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文件、市政府常务会议题、各地各部门征求意见稿52件,提出修改建议230余条。审查过程中,除注重合法性审查外,对发文必要性、制度合理性、廉洁性等一并审查。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等工作流程,对1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启用“荆府备字”文号,向省政府、市人大报备规范性文件4件。安排部署涉及著名商标、军民融合发展、产权保护等方面规章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

(四)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市本级受理行政复议案件32件,比去年同期增长190%。已审结25件,其中维持1件,驳回7件,撤销1件,告知4件,撤回申请12件,行政复议决定没有被法院撤销、变更或确认违法的情形。重视用和解、调解、听证等方式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土地、林权纠纷等案件,全部到现场调查核实。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45件,审结176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上半年未出现以市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

(五)依法审慎办理政府法律事务。审查政府合同13件,提出审查意见37条,重大问题组织相关法律专家研究讨论。参与漳河大健康产业创新示范区项目洽谈、深圳爱融实业公司被申请破产清算案、荆门长途客运南站建设纠纷协调会等,全程提供法律咨询服务。3月、6月份各向市委督查室报送省委巡视组“回头看”问题整改情况进展一次。制定《2018年市政府法律顾问续聘方案》,聘任新天律师事务所李华、京中金律师事务所刘捍东等5名律师为新一届市政府法制顾问。邀请张莹律师为市政府办公室开展《宪法修正案》专题讲座1次。

(六)加强自身建设规范内部管理。市法制办1-6月共完成各类工作清单事项1200余件(次),召开3次市法制办全体会议。通过建立月度工作清单、争先创优记录制度、单项工作突出事项奖励记录制度、提醒谈话记录制度等,在法制办内部实现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受到市政府领导批示肯定。接待省法制办、宜昌、黄石等地法制办来荆调研考察3次。配合市政府办各项工作,报送《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史(2012.3-2017.12)》《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荆门工作事项落实措施》等材料10余份。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回顾上半年工作,在取得一定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力度有待加强。各地各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度、成效各异,少数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未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落实各年度重点任务重视不够,市法制办统筹推进力度需要加强。二是法律方面参谋服务不够。服务中心工作的主动性不足,局限于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针对问题提出制度性安排建议的少。三是立法工作有待加强。目前法制办实有工作人员5名,借调1名,人员严重不足,立法工作时间紧张,任务繁重,立法技术和质量有待提高。

三、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落实《荆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2018年重点工作任务,对存在的难点问题加强指导、督办。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实施方案。落实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严格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完善考核方式,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二是努力提升制度建设水平。做好立法基础工作,健全政府规章的立项、起草、论证、协调和审查机制。扎实推进市人大2018年立法计划项目,完成政府规章计划项目,深入调查研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廉洁性评估等制度,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

三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积极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执法。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程序公开化。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推动落实“两法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四是深化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和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加大复议案件调解力度,规范复议案件审理程序。完善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积极应对复议机关当被告的新形势,积极应诉行政诉讼案件。

五是完善政府法律事务办理制度和程序。完善重大政府法律事务集体讨论制度。落实《荆门市政府合同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政府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的监督管理,规范合同文本和档案管理。(荆门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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