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统一部署 精心组织 全面推进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30.05.2018  17:5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产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湖北省积极作为,统一部署,完善机制,细化措施,全面推进全省国有资产报告工作。

  一、迅速行动,统一部署。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及时印发《关于做好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关于开展2018年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对全省相关工作进行统一部署。

  二、完善机制,形成合力。一是明确分工,协调联动。经省政府同意,明确由省财政厅总牵头,负责起草综合报告、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省国资委负责起草企业国有资产专项报告,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起草自然资源国有资产专项报告。二是成立专班,形成合力。成立由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国资委等为责任单位的工作专班,省文资办、省林业厅、省水利厅等部门为配合单位,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和指导督促全省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

  三、精心组织,确保效果。5月上旬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国资委共同组织召开全省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视频会议。会议传达全国人大财经委、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和财政部召开的建立政府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座谈会精神,对做好这项工作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准确把握中央文件和领导同志的批示、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不断推进。二是强化基础工作。围绕贯彻落实《意见》,不断加强资产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完善报告体系,配合做好审查监督服务工作,认真落实审查决定和审查意见,积极稳妥地推进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形成常态化的工作机制。三是落实相关工作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紧扣时间节点,严格按要求报送。会议还对相关编报事项和口径进行了培训。(作者:杨载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