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纪检监察干部刘柏林获全省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23.11.2017  18:08

11月22日,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在洪山礼堂隆重召开,表彰一批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校纪检监察干部刘柏林同志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会前,省委书记蒋超良会见了受表彰人员,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出席大会并发表重要讲话。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激励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先锋、建功立业,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省纪委机关和省人社厅于2016年下半年组织开展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活动。各基层单位根据评选条件,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的方式严格推选。近一年时间内,经过了征求基层单位干部职工意见、公示、同级党委同意上报、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和复审、实地考察、全省范围公示等环节,整个评选活动重标准、讲程序,体现向一线倾斜。全省共评选出50个先进集体,47名先进工作者,其中先进工作者高校仅有2人。

上图为颁奖现场,前排右二为获表彰的我校纪检监察干部刘柏林

近年来,在学校党委正确领导下,学校纪委紧扣“全面、从严、创新、规范”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不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全面加强党员干部纪律建设和作风建设,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不断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成效逐步显现,党风廉政建设的体制机制、制度建设不断完善,纪检干部素质不断提升,并顺利完成省纪委下达的基层纪检工作创新和纪委监督责任全程纪实两项试点工作任务。刘柏林同志长期在纪检监察一线工作,他牢记宗旨、不忘初心,恪尽职守,一身正气,严守纪律,敢于动真,以实际行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的铁军要求。他的获奖体现了省委、省纪委对我校党委和纪委大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学校纪检监察干部共同努力、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支持与配合的结果。

蒋超良书记在接见受表彰集体和先进个人时,勉励全省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继续发扬担当精神、斗争精神、奉献精神,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为实现我省良好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打下政治、思想和作风基础。

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在讲话时要求,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见贤思齐学习先进,奋力作为再创先进,自身过硬争当先进,切实把先进典型对党忠诚、以身许国的政治品格,刚正不阿、无私无畏的斗争精神,一心为公、服务人民的公仆情怀,敬业奉献、严于律己的精神风貌发扬光大,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夺取新时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

学校党委常委、纪委书记檀坤华同志参加了表彰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