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工商局在武汉举办全省工商系统《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

26.05.2018  16:11

  5月22日,省工商局在武汉举办《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各地工商局消保机构业务骨干共120人参训。省工商局二级巡视员王道佑出席培训班开班式并讲话。


  王道佑在讲话中指出,要深刻理解《条例》出台的重要意义,切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高效做好消费纠纷的处理工作,努力提高《条例》的执行力、贯彻力。他强调,要上下联动,加强《条例》学习培训;要创新制度机制,落实《条例》规定要求;要抓住《条例》实施契机,推动消费维权协同共治。


  培训班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戴盛仪讲授了《条例》适用的若干问题,湖北省人大法规审批处处长郑文金对《条例》进行了解读,省工商局消保分局有关人员对《条例》适用中应当注意的几个具体问题进行了讲解。
  培训班上,还进行了互动答疑。
  学员们纷纷表示,本次培训理论联系实际,答疑解惑,很有收获。课后还将深入学习消化培训内容,努力做到学以致用,积极适用《条例》调处消费纠纷、查处消费侵权行为。
  《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为推动条例实施,省工商局与省消委专门联合制发了关于做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本次培训班就是落实通知部署的具体行动。省工商局还在门户网站、湖北工商微信公众号开展专题宣传,并将《条例》培训纳入全省工商系统巡回培训内容,组织业务骨干到各地巡讲;将《条例》宣传贯彻实施工作纳入省工商局重点工作调研督查事项,由省局领导带队到各地督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