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建立粮食市场化收购 贷款信用保证基金试点工作取得成功

24.01.2019  12:31

    为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需要,着力化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有效解决市场收粮主体资金不足,不断激发粮食市场化收购活力,切实保障种粮农民利益,我省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式,建立政策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共同参与的粮食市场化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试点。

湖北作为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基于省内粮食地域差异的特性、品种多样的特色、企业有别的特点等因素,选择安陆市和公安县率先开展不同模式的基金试点。安陆市以市级层面模式组建基金,规模3000万元,分两期归集到位,政府、企业按3:7比例出资,中国银行按企业出资10倍比例放大贷款。公安县以县级层面模式组建基金,由风险补偿金和信用保证金构成,其中:风险补偿金初设规模1000万元,由县财政全额出资;信用保证金由企业按不低于贷款额10%的比例予以缴存,农发行按10倍比例放大贷款。目前,中国银行和农发行已为当地粮食企业首批放贷1500万元,计划后续放贷7000万元。

两地建立的基金规模,均依据当地粮食产销收储需求测算暂定,后期视粮食产业发展状况,可同比例追加,并以此为限承担代偿责任。基金组建模式虽然相同,但为了撬动资金效应、规范基金管理、防范贷款风险,均严格遵循“服务改革、政府引导、企业自愿、银企合作、封闭运行、市场运作、风险共担”的原则组建运行。

我省基金试点工作,主要从四个方面进行实践创新。 一是收购主体市场化。 将基金参与对象定为符合银行贷款基本条件的国有和民营粮食购销企业、粮食加工和转化企业,激发了市场活力; 二是 收购品种多样化。 安陆基金主要用于优质稻谷收购,公安基金用于稻谷、小麦、大豆、玉米收购,因地制宜选定粮食收购品种,放大基金作用; 三是 参与银行多元化。 在与政策性银行合作的基础上,与中国银行湖北省分行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鼓励吸引其参与基金运作,拓宽了融资渠道; 四是 风险防范差异化。 安陆市采取的是企业捆绑与政府、银行共担风险的联保机制,公安县则采用企业与政府、银行共担风险的单一机制,因事制宜采取防范机制,缩小风险敞口。

建立基金是适应粮食收储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年初,省粮食局联合省财政厅、省农发行到外省考察学习,制定工作方案并向省政府专题汇报,确定了两个试点县(市)及相关事宜。经过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基金试点组建成功并正式运作,已初步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做法,省里对两个试点县(市)各奖补资金300万元。

      基金试点成功,为我省2019年逐步扩大基金范围探索了方法路径,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坚实基础,势必在我省粮食产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中发挥“千斤顶”与“倍增器”的作用,也更利于助推粮食产业融入乡村振兴战略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