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自来水公司荣获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08.09.2017  15:54

(肖风平 谭福军)近日,竹溪县自来水公司被十堰市委、市政府授予“2016-2017年度市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近年来,该公司在推进城市供水服务事业快速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公司全体职工的精神风貌、工作态度、服务质量都有了新的提高;二是公司面貌整齐洁净,职工精神饱满,工作学习紧张有序,职工之间比工作、比干劲、比贡献蔚然成风;三是公司上下形成了“比、学、赶、超、帮”的良好局面。

荣誉的获得是该公司凝聚合力推动发展的重要成果,反映出社会对公司各项工作的高度肯定。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有效提升了公司的软实力,为构建和谐文明企业,推进城区供水服务事业发展提供了智力支持、精神动力和思想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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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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