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

26.09.2017  22:42

    近日,为加快推进全省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制度,不断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湖北省民政厅、省人社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了《湖北省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实施意见》(鄂民政发〔2017〕29号,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坚持精简效能、按需设岗、分类指导、有序推进、统筹兼顾、保障基层的原则,提出了一系列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政策措施,是继我省1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之后社会工作领域又一重要政策文件。 

  《意见》全面系统地明确了我省社会工作发展的目标任务,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等政策制度。在乡镇街道、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等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到2020年,每个城市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2个以上,农村社区普遍设有社会工作岗位。民政、司法、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系统内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设置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岗位并纳入专业技术岗位序列。培育200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专业服务。 

  《意见》针对社会工作职业任务不明确、岗位聘用(任)不规范、服务平台不充足的问题,进一步要求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备要求、分类做好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大力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针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晋升空间不通畅、薪酬待遇水平较低的问题,进一步要求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制度、合理确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彰激励机制、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地位。 

  为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到实处,《意见》明确了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的工作职责,同时要求各市州应在2017年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确定一批试点单位。省民政厅将适时会同有关部门及群团组织联合组成督查组,对各市州落实政策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要求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