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社会救助办刘四海主任参加省委宣传部组织的新闻发布会

20.09.2017  20:30

  9月20日上午,在省委宣传部组织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专场新闻发布会上,省社会救助办刘四海主任介绍了民政厅在“进一步加快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方面所做的工作,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刘四海主任介绍: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人口老龄化,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幸福湖北”建设重要内容、省政府“十大工程”予以安排部署,省民政厅采取五项举措,积极应对,取得显著成效。目前全省各类养老床位总数33.2万张,每千名老年人养老床位数达到31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各类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出政策,营造养老服务发展环境。2014年以来,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省人大修订颁布了《湖北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省民政厅联合省直相关部门相继出台20多个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细化配套文件,为养老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抓管理,充分发挥兜底保障作用。目前全省城乡公办社会福利养老机构基本实现了“一县一院、一乡一院”的发展目标,其中公办城市社会福利机构158家、农村福利院1204所,重点为城乡特困人员、低收入老人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2017年争取社会服务兜底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我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2866万元,支持老年养护院建设项目7个;从2017年中央彩票公益金中安排3000万元,重点支持城乡公办护理型养老机构和黄石、十堰、宜昌等市州精神卫生福利机构配套设施设备。

  重扶持,推动民办养老机构健康发展。2017年,省级财政安排彩票公益金和财政资金1.2亿多元支持地方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建立养老服务业引导基金6亿元,带动社会资本20亿元,解决养老服务业融资困难。

  强基础,推进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2012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意见》,2013年至2016年,连年将“新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列入为民办实事内容。2016年以来,省民政厅先后培育50个省级示范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幸福院建设试点并予以项目资助。

  讲质量,不断提升养老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统一部署,自今年3月以来,我省启动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各地组织辖区养老机构对照《养老院服务质量大检查指南》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开展核查整治。为推进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民政厅在全省组织实施公办城市养老机构护理院建设工程和农村福利院“冬暖工程”、“平安工程”。联合省质监局于今年5月公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等5项首批民政养老地方标准并组织实施,助推全省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提升。

  刘四海主任表示,下一步,省民政厅将认真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推进城乡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厅办公室、福慈处、省社会救助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