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召开
审议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等
5月29日下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武昌举行。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玲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应到62人,实到55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付正中作的关于《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省水利厅厅长周汉奎作的关于《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草案)》的说明,省林业厅厅长刘新池作的关于《湖北省天然林保护条例(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武汉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雨作的关于《武汉市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的说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田大甲作的关于《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长阳土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条例》的说明。上述法规草案、报批法规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作的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省人社厅厅长肖菊华作的关于全省促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财政厅厅长龙正才作的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甄建桥作的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8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听取了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盛国玉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上述报告将在本次常委会会议上审议。
省政府副省长陈安丽,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静、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晋,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毅分别宣读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于绍良作了关于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决定任免的人事事项的说明。会议还听取了有关拟任人选作的拟任职发言。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建鸣、刘雪荣、刘晓鸣、胡志强出席会议。
省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专(工)委组成人员,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及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王馨、朱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