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纪委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到宣恩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

11.12.2017  12:29

关于集中开展省直单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鄂纪农业发〔2017〕17号)下发后,省纪委派驻省农业厅纪检组副组长贺忠国一行3人到宣恩县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督查组由省纪委驻厅纪检组和会计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组成。

12月5-7日上午,督查组先后到石马村、椒园镇人民政府、宣恩县农业局及贫困户家中,采取“不打招呼、随机抽查”,明查暗访、回访督查、谈话调查、调阅档案资料等方式,对2015-2017年以来的扶贫领域工作进行了全面督查检查。

12月7日下午,督查组同厅驻村工作队全体队员、宣恩县农业局有关负责同志、石马村支两委班子举行了座谈。会上,恩施州政府副秘书长、宣恩县副县长、厅驻村工作队队长胡明辰就2017年驻村帮扶工作进行了汇报。督查组对2017年省农业厅驻村帮扶工作给予高度肯定,组长贺国忠表示:通过此次明查暗访,工作队驻村帮扶成效明显,省农业厅帮扶有力,工作队作风扎实,特别是得到了石马村群众发自内心的拥护和肯定,希望工作队同志要再接再厉,坚定克难攻坚的信心和决心,确保石马村和贫困群众能早日实现脱贫致富小康梦。

针对当前集中开展的省直单位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专项行动,他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正确认识扶贫工作的政治敏感性。对此,中纪委、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已经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王岐山书记还针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做了专题讲话,一定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二是要重视监管,准确把握工作的职责要求。切实履行“两个责任”,特别是要把监管工作摆在首要位置,始终贯穿于扶贫领域工作的全过程之中。三是要加强督办,全面做好国家脱贫摘帽考核迎检的各项工作。认真整理和完善扶贫档案资料,注重日常工作痕迹管理,同时加强对扶贫成果经验的总结和宣传,为2018年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实现脱贫摘帽,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