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

18.09.2017  19:09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昨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一百零三次主任会议。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蒋超良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傅德辉主持会议。

      会议拟定了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日程和议程草案,决定本次常委会会议于9月27日至29日在武汉召开。

      会议审议了《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建议表决稿)》《湖北省广播电视条例(草案)》《湖北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条例(草案)》《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集中修改、废止部分省本级地方性法规的决定(草案)》《湖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分配和选举工作的决定(草案)》,审议了《荆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鄂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黄冈市革命遗址遗迹保护条例》《咸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决定将以上有关法规、决定草案和报批法规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或表决。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湖北省价格条例》《湖北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湖北省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7年省级预算调整方案的审查报告,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关于《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情况,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决定将以上有关报告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审议了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还决定将全省乡村旅游助推精准扶贫情况的调研报告等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张岱梨、尹汉宁、王玲、王建鸣,秘书长朱毅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省人大各工作机构负责人,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湖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会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会   人民政府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闭会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通讯员朱博)昨日下午,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就相关立法工作在荆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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