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会议强调

20.09.2017  19:41
      湖北日报讯 (记者王馨)昨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召开专题会议,传达中央纪委对省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贯彻落实省委常委会对深入推进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的安排部署。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傅德辉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党中央对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严肃处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表明了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我们坚决拥护党中央的决定,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会议要求,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和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上来,统一到省委对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上来,从刘善桥严重违纪问题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做到警钟长鸣,自觉拒腐防变。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这个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忘初心,廉洁奉公、依法用权、慎独慎微,形成清清爽爽的同志关系、规规矩矩的上下级关系、干干净净的社会关系。要严守党纪国法,自我管束,从身边人和家庭管起,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会议强调,省人大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准则》《条例》,深化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积极形成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常态化,养成自觉接受监督、在监督环境下工作的习惯。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各党组成员要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在深化“两个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上下功夫,确保主体责任落地生根。

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岱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王玲、王建鸣,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朱毅出席会议。省人大各专(工)委分党组书记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