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再创佳绩 新增11个产品

19.09.2017  05:16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自开展以来,湖北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继2015年、2016年湖北先后9个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以来,2017年湖北又有11个产品获质检总局公示,公示一个月内如无疑议,将正式成为我国获保护的生态原产地产品。

  这11个产品及企业分别是:宜昌晓曦红柑橘(晓曦红牌)(宜昌市晓曦红柑桔专业合作社)、九畹溪丝绵茶(九畹丝棉茶牌、三峡人家牌、石柱圣天牌)(九畹溪镇人民政府)、随州红茶(大洪山牌)、随州绿茶(大洪山牌)(湖北中兴食品有限公司)、大洪山“楚茗春”、“榔头寨野茶”牌绿茶(随州神农茶业根茶有限公司)、英山红茶(高陶九品牌)、英山绿茶(高陶九品牌)(湖北皋陶茶业股份有限公司)、蕲春艾叶(千年艾牌)(蕲春千年艾科技有限公司)、英山茯苓(楚吉牌)(英山县吉利中药材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茉猕猴桃(卡思特莱牌)(湖北全苑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伍家台贡茶(维民牌、昌臣牌、绿可牌、宜红牌、皇恩宠赐牌)(宣恩伍家台贡茶产业协会)、嘉鱼“陆口珍湖”牌莲藕(湖北省嘉鱼县珍湖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赤壁市“羊楼洞”牌青砖茶(羊楼洞茶业股份有限公司)。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是指产品生命周期中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质检总局开展这项工作,创造性地将生态和原产地概念进行有机融合、高度统一,准确把握了生态协调发展的行动措施,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国家保护制度。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加快中国生态文明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推手;是促进对外贸易转型,破解技术性贸易壁垒尤其是绿色贸易壁垒的重要举措;是地方政府发展生态经济的重要手段。

  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自在湖北开展以来,一直作为湖北检验检疫局的重点工作,2017年湖北局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今年除11个产品获得保护,随州市政府正在紧锣密鼓地申报生态示范区,有望成为湖北第一个生态示范区。(喻敏、詹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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