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文:琼瑶斥于正抄袭21处 于正称雷同为公有素材

06.12.2014  11:08
图文:琼瑶斥于正抄袭21处于正称雷同为公有素材

  纵横言情界51年,76岁的琼瑶却在本该退隐的晚年遇上必须对簿公堂的事件。

  因指认热播剧《宫锁连城》的故事主线、人物关系均是抄袭自己作品《梅花烙》,琼瑶于今年5月起诉编剧于正及相关影视公司等5名被告侵犯其著作权,并索赔2000万元。昨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通过微博向网友直播了长达11小时的庭审过程。

   否认抄袭《梅花烙》按《宫3》整理?

  当天的庭审一直持续到晚8时许,琼瑶和于正都未出席,陈述过程中,原告琼瑶方表示,《宫锁连城》(即《宫3》)的电视剧和剧本几乎完全套用了《梅花烙》小说和剧本的核心独创情节,包括偷龙转凤、次子告状亲信遭殃、皇上赐婚多日不圆房、面圣陈情、公主求和遭误解等21处关键情节点。

  不过,早在11月16日的法学专家研讨会上,于正曾辩驳这些和《梅花烙》类似的情节大都来自民间传说和历史记载,“大构架我们参照的都是《红楼梦》”,坚决否认“抄袭”。

  而昨日,面对琼瑶的质证,于正方播放大量其他电视剧有关“偷龙转凤”、“弃婴收养”的片段,坚称“雷同桥段”属于“公有素材”不存在“抄袭”,更提出琼瑶不能证明于正曾接触过《梅花烙》剧本,“指控没有事实和法律基础”,甚至表示,琼瑶《梅花烙》剧本是在起诉后方才提交,“有理由认为原告(琼瑶)是在被告电视剧(《宫锁连城》)播放之后按照电视剧(《宫锁连城》)整理出来的剧本”。

   网友感叹认知底线再被于妈颠覆

  对于于正的观点,广大网友纷纷感叹“再次被于妈刷新了认知底线”。而以原告专家辅助人身份出席的资深编剧汪海林表示,“偷龙转凤”确为公共题材,但对于公共题材的具体呈现,编剧需要进行情景设置、串联人物关系,而于正对这些人物关系和具体情节进行了抄袭,“抄袭一个剧本看到光盘就可以了,未必要看到原剧本”。

  庭审最后,于正方拒绝在“赔礼道歉”的前提下达成调解,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而网友“NPC读条中”将庭审现场概括为,“琼瑶方演电视剧似的满篇都是苦情词,叽叽歪歪了半天,才终于说到点上,于正和东阳欢娱一对狼狈在并肩作战,万达急于撇开一身腥顺带看看热闹的高冷感,东阳星瑞跟透明的一样,湖南经视浑身散发着庙堂老狐狸道行高深的妖气。”也有网友表示,当年郭敬明抄袭案原告胜诉的点,就有抄袭人物关系这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