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 通报近期重点工作和环评工作情况

29.09.2017  14:53

中国环境报讯 记者杜宣逸 9月27日北京报道 9月27日上午,环境保护部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司长崔书红介绍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有关情况,环境保护部宣传教育司巡视员刘友宾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共同回答记者关注的问题。

刘友宾首先向媒体通报了环保垂改试点、生态保护红线和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工作进展情况。他说,目前河北、重庆、江苏、山东、湖北、青海、上海、福建等试点省(市)均已完成垂改方案制定工作,环保垂直管理制度已经落地见效,环境保护部将力争在2018年6月底前完成全国省以下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在生态保护红线工作进展方面,环境保护部和发展改革委牵头成立了生态保护红线部际协调领导小组,联合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了《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工作方案》等指导性文件,目前宁夏、上海、北京、天津、重庆、云南、江西、湖北、安徽、四川10个省市已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审核。为帮助地方解决实际难题,提升地方大气污染防治能力,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28个科研团队已下沉地方开展工作,为正在开展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等环保重点工作提供科技支撑。

崔书红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环境保护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环评改革。在制度层面,一是法治建设取得突破,2016年9月1日实施新修改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同时将于10月1日起实施新修订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二是环评审批程序进一步简化,取消了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的前置审批,约占环评审批数量50%的登记表项目从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取消了建设项目试生产许可;三是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优化,下放57项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权限。

环境保护部近期在环境影响评价方面重点推进了三项改革任务:一是针对战略和规划环评“落地难”的问题,在宏观层面“划框子”,强化“三线一单”约束,同时初步制定了《“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二是针对项目环评边界不清、针对性不强等问题,在项目环评领域“定规则”,推进技术导则体系重构,让环评回归本意。三是针对事中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重点围绕“查落实”,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明确建设单位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抽查制度,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针对记者提出的“抓环保会影响经济发展”问题,崔书红表示,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继续保持稳中有进,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没有变,打着环保名义渲染环保政策因素加剧产品价格上涨,是一种扰乱市场的行为。环保督查没有对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造成影响,更不是推动产品价格上涨的直接原因。加大环保倒逼力度,将劣币驱逐出去,净化市场环境,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权益,才是环保督查的应有之意。

在回应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时,刘友宾表示,环境保护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把环境信息公开作为依法加强环境保护的一个重要抓手。在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方面,发布关于加强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工作的通知,同时每个月向社会发布《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实施的相关情况;在企业的环境信息公开方面,印发了《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办法》,目前有近一半的地市按要求公开了当地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环境保护部将进一步修订《信息公开办法》,提高环境信息公开的可操作性,对企业环境信息公开进行简化和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