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检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20.09.2018  11:51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鹏、通讯员戴小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案件1265件3322人(其中涉黑案件173件471人),提起公诉393件1512人(其中涉黑案件26件310人),办案数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9月19日,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有关情况。  

  今年1月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省检察机关始终坚持“除恶务尽与坚守法治相统一、案件办理与综合治理相统一、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相统一”的“三个统一”原则,大力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工作成效。

  省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串并研判、深挖彻查,防止就案办案,对漏罪漏犯直接追加逮捕769人、追加起诉134人,对未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的34件案件直接以涉黑涉恶犯罪起诉。积极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共向各级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机关移送“保护伞”线索39条、涉黑涉恶线索144条。

  加强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和刑事执行监督,既保障打击犯罪的力度,又确保专项斗争在法治轨道上进行。截至目前,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涉黑涉恶犯罪案件58件108人。共对360名涉黑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开展讯问合法性核查,排除以非法方法取得的证据53份。依法严把法律适用关,既不放纵涉黑涉恶犯罪,又不人为拔高凑数,对以涉黑涉恶犯罪移送审查起诉的125件案件未认定为黑恶势力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