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萍谈《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0.10.2017  03:47

湖北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省份,56个民族成分俱全,少数民族呈大分散、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但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民族地区,仍然是湖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重点和难点。

为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日前,湖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湖北省“十三五”少数民族事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未来5年加强民族工作、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

规划》主要聚焦哪些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哪些方面的目标?《规划》的实施对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有何重要意义?对此,湖北省民宗委党组书记、主任马萍作了解读。

记者:日前,《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正式出台。湖北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情况如何?为什么专门出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马萍:湖北省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省份,现有少数民族常住人口247万,占全省总人口的4.5%,另有30多万名外来少数民族流动人员。湖北是全国8个既有自治州又有自治县还有民族乡的省份之一,全省有1个自治州、2个自治县、12个民族乡、37个民族村(街)。民族自治地方总人口440万,占全省总人口的7.34%。

湖北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十二五”以来,湖北省少数民族事业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民族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但由于历史、自然和地理等原因,当前,湖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仍然面临一些突出问题和特殊困难。比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滞后,产业发展层次水平偏低,基础设施薄弱、生态环境脆弱的瓶颈制约仍然存在等。民族地区10个县(市)中,有9个是国家级贫困县(市),贫困程度深,改善和保障民生的任务艰巨。民族地区仍然是湖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重点和难点。

规划》的出台,是深入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和湖北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全面落实《“十三五”促进民族地区和人口较少民族发展规划》《湖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重要载体,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实现小康,少数民族一个都不能少,一个都不能掉队”思想的重要体现,对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进一步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确保到2020年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记者:为确保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与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规划》提出了哪些主要目标和任务?作了哪些安排?

马萍:湖北省民宗委党组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2015年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成立了《规划》编制组。编制组围绕《规划》中涉及的基础设施建设、精准扶贫、特色产业发展等重大问题,深入民族地区调研,认真听取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通过征求意见、专家评审等方式,最终形成了《规划》文本。《规划》注重与其他相关规划内容的衔接,力求做到构架科学、主题明确、重点突出。

规划》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个主题,提出了当前及今后几年湖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十大任务和九项工程。

十大任务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推动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发展、推进民族文化传承发展、推进民族教育和民族传统体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城市和散居地区民族工作、加强人才队伍和民族事务管理服务能力建设、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九项工程包括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工程、民族企业“千百工程”、民族地区农户安居工程、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工程、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发展工程、民族教育提振工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工程、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培养工程、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程。九项工程以专栏形式分布于相应的任务中。

记者:为使《规划》更好地贯彻落实,都有哪些保障措施?

马萍:一个规划实施效果如何,政策支撑是关键。《规划》提出了包括投资政策、产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人才政策、生态补偿政策、社会保障政策等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在投资政策方面,《规划》提出,支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打造武陵山区综合交通枢纽,支持郑万铁路和宜来、来咸、五张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民族地区农牧业发展的投入力度;支持民族地区完善城市功能等。

在财政政策方面,《规划》提出,支持民族地区用好用活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县域经济发展调度资金,促进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对民族地区农村公路、安全饮水、流域治理、重点林业工程等公益性建设项目的资金配套要求,通过加大转移支付统筹解决;在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转移支付等财政性转移支付上,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地区的倾斜力度,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在民族地区比较关心的配套资金方面,《规划》明确,中央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市州级配套资金。这些政策既在顶层设计上充分考虑了民族地区的实际,又在扶贫攻坚、推动区域发展、改善民生方面明确了政府职责,充分体现了“十三五”时期湖北省支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的政策取向。

从总体上来看,《规划》理念新、质量高、内容实,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是“十三五”时期指导湖北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为确保《规划》更好地贯彻落实,《规划》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检查等3个方面提出了要求,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湖北省民宗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规划》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开展动态监测,搞好跟踪分析,监督检查《规划》执行情况,定期向省政府汇报,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有效机制。

湖北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落实,把《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政策措施纳入各地各部门的规划、计划中,纳入具体工作中,细化落实,推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攻坚克难、补齐短板、加快发展,与全省一道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我省出台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鹏、通讯员谭兵)昨日从财政厅
湖北出台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湖北日报讯 (记者陈鹏、通讯员谭兵)昨日从省民财政厅
湖北省出台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湖北省出台少数民族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民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