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法院扫黑除恶初见成效

09.02.2018  19:19

2月9日上午,省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公开宣判结果。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斌介绍了今年以来全省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有关情况,并对全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要求。 

长期以来,湖北法院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严惩高压态势。近五年来,湖北法院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判处刑罚的重刑率达45.09%,超出全省刑事罪犯平均重刑率36.54个百分点。

今年1月,中央作出在全国开展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大决定后,为全面落实《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通知》的要求,省法院党组第一时间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省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迅速部署推进专项斗争工作。要求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依法严惩各类黑恶势力犯罪,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

为了完成此次专项活动任务,湖北法院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体部署,迅速统一思想,坚持责任担当。今年一月以来高质高效审理了一批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仅2月8日一天,全省法院就集中宣判了7件黑恶势力犯罪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犯罪案件,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2件46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犯罪案件5件20人,形成了打击声势和高压震慑,吹响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号角。

 

 

责任编辑: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