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实行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

17.09.2018  11:16
  新华社武汉9月16日电(记者梁建强)群众举报涉黑涉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即可获得现金奖励,奖励金额上不封顶。记者16日从湖北省公安厅获悉,《湖北省公安厅关于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已正式出台。   据了解,《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安机关涉黑涉恶线索有奖举报,加大有奖举报力度,广辟线索来源,鼓励群众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针对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等,群众均可就相关问题线索进行举报。   经公安机关查证线索属实后,立案单位或线索核查单位将据实际情况给予举报人奖励。其中,对于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立案侦查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移送审查起诉的,再奖励举报人人民币3万元至5万元;特别重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可奖励20万元。   同时,立案单位或线索核查单位对于以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立案侦查的,奖励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至5000元;以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移送审查起诉的,再奖励举报人人民币5000元至1万元。   此外,《指导意见》中还明确,举报线索在侦办特别重大黑恶案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奖励金额上不封顶。公安机关将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完)  
湖北省检察院:今年已批捕涉黑涉恶3322人
  原标题:省检察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新浪湖北
湖北省检察机关严惩黑恶势力犯罪
  湖北日报讯(记者陈鹏、通讯员戴小巍)扫黑除恶专Whtv.Com.Cn
新闻发布会丨我省扫黑除恶批捕起诉办案量居全国检察机关前列
 以“三个统一”推动湖北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向纵深开展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