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咸宁海事处积极落实枯水期危险品监管

22.01.2017  17:39

 

 

      为落实武汉海事局《关于强化枯水期危险品作业申报管理的通知》精神,结合“三防一禁”及春运工作相关要求,武汉咸宁海事处积极走访嘉鱼县地方港航管理部门和辖区危险品作业单位,确保春运安全。       1月21日下午,海事执法人员分别到辖区中石化嘉丰一号水上加油站、中石化潘家湾油库和联乐沥青码头下达整改建议书,要求认真吸取“8.12”教训,在未取得有效手续前停止作业,同时就相关安全知识进行宣传。随后对嘉鱼县港航管理部门进行走访,就辖区危险品码头未持有有效《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附证》一事发函通报,建议港航部门停止码头作业许可,咸宁海事处亦将积极配合对上述码头停止危险品船舶申报。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 责任编辑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