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山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工作显成效

14.06.2019  11:13

2019年6月,武汉市洪山法院立案庭二楼的调解室里,孔大姐终于拿到了她的劳务报酬2000元,原东家个体工商户万某也与孔大姐握手言和,并承诺以后一定遵纪守法,理性沟通,和谐经营。

劳务报酬难讨要,法院 帮忙 解困境

2019年5月,孔大姐来到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她与她的原东家洪山区某干洗店因劳务报酬发生纠纷,请求法院予以帮助。洪山法院立案庭在审查了立案条件后,受理了孔大姐的案件,立案庭的法官和律师调解员们在弄清了案件基本事实后,决定尽快帮助孔大姐解决问题。

调解员 +法官,诉前调解化解纠纷

5月10日下午,洪山法院委派湖北省律师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湖北领汇律师事务所律师、长江职业学院教师邓莉调解这起纠纷。调解员对原被告进行了“背靠背”+“面对面”的调解,在调解现场,孔大姐讲述了案情与现实困难,他觉得自己干了活没有拿到酬劳也没有得到社保福利,说得是情绪激动、当场落泪。而干洗店个体工商户万某觉得孔大姐索要的劳动报酬中计入了过高的销售提成,所以不愿意支付。

调解员用专业法律知识给向孔大姐解释了劳务合同关系与劳动合同关系的区别,又向万某说明了劳务合同关系中雇佣方应当承担的义务。但由于被告认为在雇佣原告期间一直没有亏待原告,原告还到法院来告他,很气愤,第一次调解以被告摔门而去告终。

洪山法院法官得知这一情况后,再次与被告进行了深入的沟通,既从情感上找到原被告都认同的共通点,又从专业角度分析了该纠纷的法律后果。并解释说,在当前中国法治化程度越来越高的背景下,公民到法院请求法律帮助是解决纠纷的途径,并非针对被告。又结合本案被告生意人的身份特点,给他分析了大家都尊重法律遵守法律,才能生活在安全诚信的环境中,大家的收入也才有保障。

5月23日上午,在经法官和调解员的多次沟通和联系后,孔大姐和她的前雇主万某终于又坐到了洪山法院立案庭的调解室,由于之前充分的沟通,这一次原被告双方都表示要尊重法律并愿意互相理解。原告愿意重新计算提成金额。达成协议数目后,被告当场给付,孔大姐当场就拿到了自己的劳务报酬。鉴于原告收入较低,洪山法院对原告预交的案件受理费进行了依法退费。

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充分发挥律师调解员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在湖北省律协和社会公益组织-调解网的协助下组建了十多人的专业律师调解员团队,制订了《律师调解工作说明》,配备了必要的工作设施和工作场所,在立案庭的法官指导下进行调解工作。据了解,一些律师调解员的调解成功率超过了30%,律师调解员们在专业素质、纠纷解决能力、当事人满意度、社会效果、诉讼效益等几方面都展现了优势。在法官和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调解作为一种高效率的途径,也为纠纷解决增添了更多和谐的色彩。

大力推进多元 解纷解机制建设

截止目前,武汉市洪山区法院共有3544件案件进入多元化解纠纷的诉调对接平台,调解成功1076件,取得了良好示范带动效应。

 

 

责任编辑:张心怡 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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