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汛期联合检查 保障农用船舶安全

24.06.2015  19:16

 

 

 

      近期长江水位上涨迅猛,城陵矶水位已达13米,长江嘉鱼段江心洲季节性水域被淹没,阻隔了当地村民上江心洲从事农业生产和农产品的外运活动。为确保汛期辖区水上安全形势的稳定,咸宁海事处结合武汉海事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2015年6月24日,海事处副处长带队联合嘉鱼县地方海事局、新街镇潘和家湾镇安管员对辖区农用船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当地村民正常的农业生产活动,推动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效开展。       检查组重点对农用船舶的主机性能、操纵系统和消防救生设备等进行了检查;向船主和船员宣传了安全生产全活动的具体措施,要求船主和船员提高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自觉遵守水上交通规则和规章制度,严禁违章操作、冒险航行;认真做好汛期农用船舶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同时,对存在有安全隐患的农用船舶下达《海事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船主限期整改,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地方人民政府,保障辖区汛期安全,促进辖区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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