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报考指南发布

11.10.2018  11:52

10月10日,省教育厅网站发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报考指南》,正式明确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资格审核材料等要求,以及报考资格审核办法等流程。

报考指南明确,报考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湖北籍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要求如下:一是生源地(指高考生源地)为湖北省的民族自治地方,含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长阳县、五峰县等10县市。二是上述10县市的高校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户籍、人事档案均在湖北省内的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户籍、人事档案均在上述10县市的少数民族在职考生。三是在上述10县市工作满3年以上,报名时仍在该10县市工作且户籍、人事档案均在上述10县市的汉族在职考生。四是在鄂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承担教学和管理任务的在职教职工(不限民族)。五是在西藏工作满5年以上的“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贯在职考生(不限民族)。

报考指南按“应届毕业少数民族考生、非在职往届少数民族考生、民族地区10县市的汉族在职考生和内地西藏班新疆班在职教职工、‘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计划’湖北籍贯在职考生”四类考生,分别明确了相关各类考生需要提供的资格审核材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教民厅〔2018〕2号)文件精神,2019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分配湖北省名额指标共计89名。其中,教育部所属院校69名、国家民委所属院校8名、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所属院校4名、公安部所属院校2名、国务院侨务办公室所属院校2名、中国科学院所属院校2名、地方院校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