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上亿条 获刑六年三个月

04.07.2018  18:07
武汉男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上亿条 获刑六年三个月 - 新浪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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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武汉男子非法获取个人信息上亿条,获刑六年三个月

  楚天都市报7月4日讯(记者 王功尚 通讯员 东成 旺旺)武汉男子易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网络交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亿余条,并向他人出售,获利1.5万元。近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易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您好,我这里是XX证券公司,请问您最近股票操作的怎么样了?”“您好,请问您在XX小区的房子现在出租或出售么?”“您好,我这里是XX装修公司,请问您新房的装修进行到哪一步了?”“您好,请问是XX同学的家长么,我们是XX培训学校……

  上面的这些电话,想必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因为很多人经常接到这样的“精准推销”电话。大家在为这些骚扰电话不胜其烦的同时肯定也在疑惑,对方是怎么知道我的个人信息的呢?易某非法获取、买卖公民个人信息的案件,会帮助大家知晓其中蕴藏的一些“秘密”。

  据介绍,2017年10月中旬的一天夜晚,公安机关根据线索,在易某位于武汉市硚口区某小区的一住户家,将具有非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嫌疑的他抓获。公安民警对易某家中依法进行了现场搜查,查获了两个涉嫌用于存储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的U盘。公安机关技术部门对扣押的两个U盘内的数据进行了提取、计算和勘验,发现U盘内共有姓名、地址、公司名称和电话号码等二、三项及全部内容等可能影响人身、财产安全的个人信息1.2亿余条,其中大部分显示为股民信息。

  在审讯中,易某供述,2013年他应聘到外地一家所谓的“资产管理公司”当业务员,专门从事给股民打电话推销所谓“内幕消息”的业务。因为工作原因,他通过公司获取了大量股民信息。后来,他嫌收入低而辞职,但是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他却一直保存在自己手中。2016年10月,迫于经济压力,他决定利用网络买卖股民信息赚钱。他目前所获取的这些个人信息都是自己通过网络聊天软件与网友进行信息交换而来的。获得信息后,他会以差不多每5000条信息100元的价格在网上出售。易某称,从他开始进行买卖个人信息这一行当,截至到被抓获前,他共售卖了80余万条,获利2万余元。

  2018年元月,易某被检察院提起公诉,硚口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易某表示,自己U盘中被查获的一亿余条个人信息,是在500万条左右的原始信息基础上通过软件重新组合产生的,信息的真正条数并没有那么多,信息也不是真实的。此外,他贩卖的个人信息实际数量只有3到4万条,是经过重复贩卖累计才达到80万条左右的。

  法院经过审理,查明了易某以营利为目的,在自己住处通过网络聊天软件,在网络上以信息互换的形式,从他人处非法获取股民信息等个人信息共计1亿余条,以及易某通过微信转账收款和网络聊天软件传递数据的方式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获利1.5万元的事实。

  至于易某所谓信息条数和信息系假信息的辩解理由,因为与法庭庭审查明的证据证明的事实不符,且易某对其当庭供述内容与在公安机关所做的供述截然不同未作出合理的解释与说明,故不予采信。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易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通过网络交换的方式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1亿余条,并向他人出售,获利1.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且情节特别严重。根据法律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硚口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易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一审宣判后,易某不服向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近日,武汉中院做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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