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证书设计创意工作征集启事

22.12.2015  18:53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 18号,见链接)通知精神,自2016年1月1日起,学位证书由各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印制,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印制的学位证书不再使用。学校拟自主设计、自行印制新版博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为此,学校现面向全校师生员工征集武汉理工大学新版学位证书设计方案,欢迎大家积极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武汉理工大学全体师生员工。

  二、设计内容

  武汉理工大学博士学位证书、硕士学位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中文正本(含内芯、封面、封底)。

  三、设计要求

  1、设计创意应充分体现武汉理工大学的办学理念、大学理想和核心价值追求,彰显武汉理工大学的优良传统、大学精神和文化底蕴。

  2、作品整体设计应遵循庄重典雅、简洁明了、美观大方,应包含武汉理工大学的办学特色元素。

  3、博士、硕士和学士三级学位证书应采用同款设计,以颜色或其他简单方式区分。

  4、设计方案需包括内芯、封面、封底,证书封面尺寸为310 mm×225mm,内芯尺寸为297 mm×210mm。

  5、学位证书内芯不得使用国徽图案,需采用防伪设计,使用的文字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6、学位证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学位获得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与本人身份证件信息一致),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粘贴处;

  (2)攻读学位的学科、专业名称(名称符合国家学科专业目录及相关设置的规定);

  (3)所授学位的学科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按国家法定门类或专业学位类别全称填写);

  (4)武汉理工大学名称,校长和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签名;

  (5)学位证书编号;

  (6)发证日期。

  7、提交的作品须是本人原创,能完整表述作品的设计思想、理念和寓意,设计作品需附《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证书设计创意说明表》(见附件1)。

  8、设计者应充分考虑学士学位、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三类共7种证书作品及3种封面的整体性,可参见原国家统一印制学位证内芯及我校原用证书封面(见附件2)。

  四、作品提交及奖励办法

  1、设计者(可个人投稿;也可多人合作,请按顺序标明)请于12月31日前将ZIP压缩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投至邮箱[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以“学位证书设计方案+设计者姓名”命名,并在邮件正文中写明:设计者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手机)、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设计者简介等信息。

  2、应征作品电子版以JPEG格式提交(分辨率不低于300dpi), 附带设计创意说明(WORD格式文件)。请作者自行保留位图源文件。作品一经采用,需作者提供源文件。创意说明WORD文件和图片文件采用ZIP压缩方式打包,文件命名为:“学位证书设计方案_设计者姓名.zip”。

  3、主办方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提交的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提交学校评审,最终评选出优秀设计作品1件(含7种证书及3种封面、封底)、优秀设计入围作品3件(每件作品均含7种证书及3种封面、封底)。

  4、评选出的优秀设计作品及优秀设计入围作品将向全校公布,并颁发奖金和证书。

  五、版权说明

  1、评选出的优秀设计作品,将被用作为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证书模板,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为武汉理工大学所有,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2、所有应征作品须是本人原创,且未曾发表。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应征者承担一切后果。

  3、应征者提交的设计作品请自留底稿。无论入选与否,作品均不予退还。

  六、其他说明。

  1、获奖作品或委托设计作品同时提交至学校进行讨论审议,由学校决定最终设计方案。

  2、未尽事项请联系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人:徐亚,联系电话:027-87651521。

  3、武汉理工大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真诚欢迎广大师生员工与校友的积极参与!

  链接: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证书和学位授予信息管理办法》(学位[2015] 18号):http://www.moe.edu.cn/srcsite/A22/moe_818/moe_819/201507/t20150713_193671.html

  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武汉理工大学教务处

2015年12月1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学位证书设计创意说明表.docx

   附件2:原国家统一印制学位证书内芯.rar